房玄齡次子謀反?唐高宗、長孫無忌聯手清除異己
唐高宗永徽四年 (公元 653 年) 二月,「遺愛、萬徹、令武等並伏誅;元景、恪、巴陵高陽公主並賜死。左驍衛大將軍、安國公執失思力配流巂州,侍中兼太子詹事、平昌縣公宇文節配流桂州。戊子,特進、太常卿、江夏王道宗配流桂州,恪母弟蜀王愔廢為庶人。」這究竟是什麼一回事?一切須由房遺愛說起。
房遺愛是房玄齡次子,《新唐書》記他「誕率無學,有武力」,換言之,承繼不了父親的學問。太宗安排他娶高陽公主為妻,因高陽公主深得太宗寵愛,夫憑妻貴,「遺愛特承恩遇,與諸主婿禮秩絕異」,遺愛甚至因此「拜駙馬都尉,官至太府卿、散騎常侍」。魏王李泰有意謀奪太子之位,一度「招駙馬都尉柴令武、房遺愛等二十餘人,厚加贈遺,寄以腹心」,由此可見房遺愛在太宗後期頗受榮寵,其亦與柴令武屬魏王李泰集團。
不過,高陽公主有一大問題:恃寵生驕。仗賴父皇對自己寵愛,高陽公主開始變得傲慢。最明顯的一件事是,房玄齡死,嫡長子房遺直 (即房遺愛兄長) 按慣例承襲父親封爵,高陽公主為了「黜遺直而奪其封爵」,竟「誣告遺直無禮於己」,用今天的話說,就是弟婦誣告大伯非禮。《舊唐書》記事件發生在「永徽中」,但《新唐書》有「主驕蹇,疾遺直任嫡,遺直懼,讓爵,帝不許……主怨望,帝崩,哭不哀」,「帝」當指太宗。姑勿論如何,高陽公主失去靠山,此處已可窺知。
和《舊唐書》不同,《新唐書》多了一段記載:「主稍失愛,意怏怏。與浮屠辯機亂,帝怒,斬浮屠,殺奴婢數十人」,司馬光《通鑑》加以援引並寫得更仔細:「主與辯機私通,餉遺億計,更以二女子侍遺愛。太宗怒,腰斬辯機,殺奴婢十餘人」。
可是,查《宋高僧傳》,有「同普光寺棲玄、廣福寺明濬、會昌寺辯機、終南山豐德寺道宣,同執筆綴文,翻譯《本事經》七卷。」《開元釋教錄》記《本事經》七卷在「永徽元年九月十日於大慈恩寺翻經院譯至十一月八日畢沙門靜邁神昉等筆受」,綜合兩條文字,辯機至永徽元年尚未死,又何來被太宗腰斬?《新唐書》、《通鑑》所記基本上是虛構。
由此也可上推房遺直事件未必真在太宗朝發生,試想太宗一直愛女情切,他怎會不順從高陽公主的意思?反而「帝不許」的「帝」換成高宗,便合理得多,畢竟房遺愛是魏王李泰的人,高陽公主只是其姊,而非愛女,高宗沒必要一定買她的帳。
高宗未幾令「長孫無忌鞫 (審問) 其事,因得公主與遺愛謀反之狀」,牽連荊王李元景、吳王李恪、蜀王李愔,見「荊王元景,高祖第六子也……永徽四年,坐與房遺愛謀反賜死」、「吳王恪,太宗第三子也……永徽中,會房遺愛謀反,遂因事誅恪」、「蜀王愔,太宗第六子也……四年,坐與恪謀逆,黜為庶人,徙居巴州」。
元景的女兒嫁遺愛之弟遺則,與遺愛有往來,受牽連很正常。可是,吳王李恪被誅值得細味,史載「恪又有文武才,太宗常稱其類己。既名望素高,甚為物情所向。長孫無忌既輔立高宗,深所忌嫉…..遂因事誅恪,以絕眾望,海內冤之」,據此,吳王李恪果真罪有應得?未必,更似是長孫無忌要為外甥清除後患,而為高宗同意。事實上,太宗曾「欲立吳王恪,無忌密爭之,其事遂輟」,吳王恪曾是李治的皇位競爭對手,愔為恪弟,同為隋煬帝女兒楊妃所生,長孫無忌將二人連根拔起,等於肅清楊妃一系在朝廷的勢力,更加確保其造王成果於不墮。
《通鑑》記「侍中兼太子詹事宇文節,特進、太常卿江夏王道宗、左驍衛大將軍駙馬都尉執失思力並坐與房遺愛交通,流嶺表。節與遺愛親善,及遺愛下獄,節頗左右之。江夏王道宗素與長孫無忌、褚遂良不協,故皆得罪。」房遺愛謀反案,不能忽略有唐高宗、長孫無忌剷除異己的一面。
羅永生對房遺愛謀反案有一個精闢的概括:
值得注意的是薛萬徹、柴令武除了有與房遺愛一樣,是駙馬都尉外,三人尚有一共通點,就是與貞觀年間經營太子之位失敗被貶黜的魏王李泰關係密切……朝廷對房遺愛等人的打擊,當是看準了他們暫時群龍無首,因此先發制人,使李泰餘黨一擊而潰,也同時藉機去掉一些可能成為領導反對的人物,例如李治的叔父李元景和同父異母弟李恪……負責主持這次審訊的,主要是長孫無忌……這個任命,說明了朝廷對李泰集團舊人的打擊,不一定完全出於長孫無忌,也可能與高宗有關。
誰說唐高宗昏庸、懦弱、傀儡?至少在永徽初年看來,他是敢於亮劍,有所作為。
[主要參考資料]
1. 劉昫等,《舊唐書.房遺愛傳》
2. 劉昫等,《舊唐書.荊王元景傳》
3. 劉昫等,《舊唐書.吳王恪傳》
4. 劉昫等,《舊唐書.蜀王愔傳》
5. 劉昫等,《舊唐書.長孫無忌傳》
6. 劉昫等,《舊唐書.濮王泰傳》
7. 歐陽修等,《新唐書.房遺愛傳》
8. 司馬光,《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九》
9. 贊寧,《宋高僧傳卷四靖邁傳》
10. 智昇,《開元釋教錄》
11. 羅永生,<唐高宗政治權謀的再認識 - 兼論高宗朝的武則天>,收《隋唐政權與政制史論》
David Lai 香港中文大學文學士,喜歡文史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