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心中有兩個最崇高的理想:一是溯源,回到故鄉,回到心靈的港灣;二是探險,向著未知,向著陌生的彼岸。摩西、玄奘和奧德修斯是前者的典型,亞歷山大、麥哲倫與徐霞客是後者的代表。這是最純粹、最深邃的動機,潛藏在每個人心底,而不僅僅是歷史學家和冒險家的特質。從形而上的角度看,歸鄉和遠行,都是對此刻的延伸,連結過去或未來。這樣一來,人就不止活在曇花一現的此刻,不再立足於茫茫大海上的一座孤島,而有了目標與方向、來途和去路。無論是故鄉還是遠方,旅程是文藝作品經久不衰的主題,因為藝術是生命的寫照,而生命本身,就是一場旅行。
波德萊爾在《巴黎的憂鬱》中說:「人生就是一個醫院,這裏每個病人都被調換床位的慾望糾纏著。這一位願意到火爐邊去呻吟,那一位覺得在窗戶旁病才能治好。」東方人嚮往西方的物質生活,西方人卻到東方尋找精神寄託。我們欣賞巴黎美輪美奐的宮殿,他們羨慕印度無憂無慮的黃昏。每個人都覺得腳下的土地不如遠方——那裏有青草、玫瑰、金色的原野、古老的城堡、熱氣騰騰的麵包……這與客觀現實無關,在主觀的感受中,一切都被浪漫化了。昆德拉那本著作的名字道出了一切——《生活在別處》。從這五個字裏,不難發現這種心理現象的秘密:
距離產生美。
美學家們有這樣一種說法。這個距離,可以是空間上的,也可以是時間上的。放諸現實,前者體現在旅行的願望,後者體現在懷舊的情結。當我們成為旅客,徜徉於異國他鄉,便暫時忘卻了日常生活中的煩惱。不求實效、利益,僅僅以一個審美者的身份,打開感官,看流雲、飛花、落日,聽笛聲、鐘聲、孩子的歡笑聲。哥德式的大教堂固然令人激動,清晨的小雨卻也讓我們欣喜。喜新厭舊是人的本性,同樣的風景,日復一日,朝夕相對,總有煩厭的時候。因此,旅行可說是人再自然不過的需求了。
一般來說,旅行的目的地要麼是壯麗的風景,要麼是崔嵬的古蹟。「攄懷舊之蓄念,發思古之幽情。」悠遠的事物總令人浮想聯翩。我們無法親歷那些已經逝去的年代,於是相信了藝術和文學,把古代的城鎮想像成畫中、書中的模樣;為古人樹立雕像,使他們的形象變得高大,光芒萬丈。藝術的本質不是臨摹現實,而是提煉自然,摒棄齷蹉和醜陋,只留下美。現實中哪有完美?世上不存在隨心所欲的詩人,也沒有不敗的將軍。偉大如歌德,也要面對苦悶貧乏的魏瑪宮廷生活;驕傲如拿破崙,也不得不向敵人交出佩劍。人物如此,人生如此。
對現實的不滿,迫使我們到幻想中尋找慰藉,把希望寄託於不可能達到的過去,想像出一條通往光明的道路,然而這條路卻沒有路口。我們嚮往伯里克利執政下的雅典,藝術、哲學、民主……應有盡有,卻看不到政治家們相互攻訐,女性地位低下,奴隸猶如物品;我們仰慕風度翩翩的騎士,卻無法想像中世紀的鼠疫、饑荒與黑死病。每個時代都有各自的光和影、悲憤與歡欣、等待和躁動、希望與絕望、病痛和痊癒……《雙城記》那著名的開場白,其實適用於過去與未來的一切時代。
如果說旅行彌補了空間的距離,那麼記憶,就使我們自由穿梭於時間的夾縫中。記憶是人類最大的財富,它讓我們認識了時間、擁有了過去。然而記憶和麵包一樣,放久了就會變質、腐壞,或許還會被貪吃的孩子偷走。我們的記憶就這樣一點一點地消失、變形,最可怕的是,我們察覺不到它的失蹤。於是,你走過的路、爬過的山、摸過的小貓、看過的星空、夢見過的花園……這一切統統化作泡影,畫板上出現了無數空白。
阿波利奈爾有一句詩:「記憶是一隻獵角,它的聲響會在風中消逝。」記憶就像鳥的羽毛,在窮盡一生的航行中不斷被風拔走。即使後來再長出新的羽毛,也不是從前的那一片了。一切美好的事物終將消逝,就像花朵、黃昏和青春,就像火光中灰飛煙滅的圓明園。馬爾克斯在《百年孤獨》的結尾說:「羊皮紙手稿所記載的一切將永遠不會重現,遭受百年孤獨的家族,註定不會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現了。」這是萬物共同的命運,每一件東西、每一個人、每一天、每一瞬間都不例外。
當現實空空如也,過去搖搖欲墜,不斷擴大的距離使記憶的膠片褪了色。於是,為了在寂靜的長夜中,記住那些閃電般的瞬間,我們有了書本,有了建築、音樂和繪畫;有了藝術和哲學,也有了歷史。吉爾伽美什的冒險、漢謨拉比的偉業、柏拉圖的沉思,在其中得到永生。時空的距離消失,文明的足跡化作歷史的回聲,從世界的這一端啟航,在彼岸開花。其實溯源和探險,是一枚硬幣的兩面,就像白晝和夜晚、大地和天空。「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有時候人走得越遠,與故鄉的距離反而更近了。因為距離,在心靈的維度中並不存在。
聖若瑟書院 中五 羅天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