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忠直宦官系列】宦官掌軍可真禍國殃民耶?

【明代忠直宦官系列】宦官掌軍可真禍國殃民耶?

 上一回講到明代宦官懷恩對於明朝皇帝鞏固皇權的正面作用,證明並非所有宦官都危害皇權。「宦官」在明代中後期掌權並成為權力集團是事實,但「宦官」本身不應被視為危害皇權,他們與漢代外戚一樣都是皇帝「權力的延伸」,朝政好壞很大程度在於皇帝的質素,明代除了太祖朱元璋、惠帝朱允炆、成祖朱棣首三位皇帝較為有能力之外,其他都大多都資質平庸。今回談起宦官掌軍,大多人可能會想到唐代魚朝恩掌神策軍之往事,持軍隊兵符把持朝政、殘殺異己,但是歷史依然需要商榷,宦官懷恩掌握軍隊很明顯是有利於皇權。

此外,懷恩在成化年間也有參與軍事事務。早於天順八年(1464),宦官已經得以分坐監察十二營的軍隊。成化三年(1467),憲宗下旨,傳令尚書馬昂(1399—1476)、副都御史林聰、給事中潘禮(1427—?)等人共同清理京營。當時,負責遼東軍務的左都御史李秉(1408—1489)曾經指出,建州和海西的女真人侵擾明朝邊境,而且日漸頻繁,朝廷有必要加以抑制,並加強京師的防衛。與此同時,六科給事中更指出,京師乃「根本重地,尤當戒嚴」,整肅京師軍隊勢在必行。京營負責把關京城,如衛建林所言,京營是最有戰鬥力、對國家政治生活影響最大的軍隊。可是,當時的京營有不少流弊。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陳文(1405—1468)上奏:

「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總統內外官軍計數十萬……然今承平日久,衛所空虛,軍士多為權豪勢要之家占。必得內臣剛方練達者,與昂等共事,然後可以剗除宿弊。命司禮監太監懷恩,為中外所服,宜敕令同昂等協力奉行,庶幾有濟。」上從之。

雖然京營的士兵戰鬥力強,但是他們往往為豪強之家所用,加上虛報漏報的問題嚴重, 以致朝廷對京營的實際兵力的掌握不足,難以應付未來的戰事。因此,陳文建議由外臣和內臣共同審視清理京營之弊端,而所選內臣務必是「剛方練達」者。所以,陳文推薦懷恩,認為他「為中外所服」,能勝任此事。憲宗認同陳文的建議,並向他們一干人提到:

朕以在京五軍三千神機等營,軍士大率有名無實,視其名則案牘充盈,究其實則隊伍空虛……蓋總兵等官縱之……其弊甚多,難以枚舉。今特命太監懷恩,會同爾等按籍查考……其有仍蹈前非隱蔽不報、抗拒不服,聽爾等會議處治……朝廷勞天下之民以養兵,而耗天下之兵於姦弊。兵民日困,姦弊日深……今日爾等不避怨怒,盡搜其弊源而窒塞之,以復我祖宗時兵制之盛。

可見,憲宗相當重視清理京營一事。此事不但牽涉到京師的國防安全,還涉及到「復我祖宗時兵制之盛」的終極目標。外臣參與整肅京營是可以理解的,而憲宗同時答允陳文的建議,起用懷恩共同處理此事,一方面可證明懷恩有參與處理京師防務,另一方面足見憲宗對懷恩信任有嘉。整肅京營一事相當順利,數個月後,戶部尚書馬昂和右副都御史林聰等上奏:

臣等同太監懷恩於五軍三千神機營選過。一等官軍五軍營得七萬九千三百四人;三千營一萬四千八百六十人;神機營四萬九千七百四十五人;共一十四萬三千九百有九人。

由於憲宗認為一等官軍依然太多,應該分開十二營以有效訓練管理,於是馬昂等人其後再奏:

「臣等同太監懷恩選過一等官軍已奉旨分撥十二營,其次等者一十八萬六千三百七十六員名,仍存本營操練備用。年老殘疾者四百八十八員名,宜送回該管衞所官,月支俸米一石,餘俸减半。旗軍每月止與食米三斗。」上是之。

由上述記載可見,懷恩在京營一事扮演著一定的角色,正是上文談及內書堂時提到的「內外交通」,貫穿著懷恩的政治生涯。值得注意的是,懷恩得以參與成化三年整肅京營一事,並非單純是憲宗的旨意而成,而是由外廷官員陳文舉薦之。由此看來,早於成化三年,外廷的官員對懷恩沒有太大反感,還稱他「為中外所服」,暗示了懷恩在成化早年、或者成化之前的時代已經有一定名聲。又或者懷恩和外廷士人早已有一些聯絡。可惜由於以目前的歷史材料,懷恩在成化以前的事跡暫不可考,有待學者進一步的探索整理了。

第二則是關於懷恩參與軍事要務的記載見於成化十九年(1483),乃是上一記載的「續集」。成化十九年(1483),蔣琬上奏,指出當時京營又出了新的問題:

成化三年(1467),初置團營,以京衞官軍不足,乃以河南等四都司及南北直隸衞所官軍九萬九千四百六十三人,分春秋二班,更番赴京操戍。當時領敕符將領各得其人,能與士卒同甘苦,上班者無工役之勞休,戍者有室家之樂,是以逃亡者無二三。歷年既久,人心漸懈,為將領者,上下交徵,無所不至,故軍士上班未久,饑寒迫身,逃亡相繼。……今計軍士缺伍者一萬五千二百六十,馬死亡者一萬六千二百六十三……興師京兵不足,必資外衞選補,若不預圖,將恐誤事,請敕兵部計之。

從這則記載可見,成化三年,憲宗將京軍分十二營管理(即此處所指的團營)後,起初由於任用將領得人,將士們同心同德,未見有逃亡、濫徵等問題。然而,隨著十六年過去,「上下交徵」、「逃亡相繼」等問題陸續浮現,有必要加以整治,以免危急時難以興兵拱衛京師。於是,明憲宗命令戶部尚書余子俊和太監懷恩,聯同給事中閱視團營官軍。

上曰:「令太監懷恩與戶部尚書余子俊,從公閱視,不許隱占……今後各營總兵,當以朝廷軍務為重,正己律人、除革奸弊,不許懈怠。」(憲宗)遂敕恩等,曰:「國家兵備寄之三大營十二團營,昨者虜酋侵掠大同宣府,朕命大將征剿、揀選精銳,旬日僅得萬餘。蓋由總兵等官縱之,歸休役之私用或賂賄買閒應役權要者,今特命爾等督同給事中御史,按籍點閱。」

成化十九年清理京營一事基本上和成化三年的大致相同,都是旨在整肅京營徵兵不足、總兵上下其手等問題。只不過這次的上奏的外臣不再是陳文,而是蔣琬。同時,懷恩的拍檔也變成了余子俊。懷恩、余子俊等人清理京營之後向憲宗上奏:

皇上洞見其弊,命內外官嚴加揀選精銳者……近以邊方頗靜,十二團營或借以興土木之役,此源一開,所司乘機作弊不可勝言……所以今既閱實,更無隱弊蔽抗拒之弊,造為三策,分送兵科、兵部及十二團營,乞敕內外衙門毋得擅自擬奏,輕動團營官軍,沮壞軍法。

事後懷恩、余子俊建言,提議憲宗注意目前邊防已經較為穩妥,相關軍隊將領或會借鞏固邊防為由,大興土木,上下官員從中貪污受賄。因此,兩人提議憲宗飭令衙門不可擅自擬奏,私自動用官軍,破壞軍紀,藉此加強朝廷對軍隊的掌控。由此可見,懷恩在成化年間的軍政有一定的參與度,並和外朝官員聯手輔助憲宗施政。

參考資料:

  1. Tsai, Shih-Shan Henry, The Eunuchs in the Ming Dynasty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96)。
  2. 丁易:《明代特務政治》(北京:中外出版社,1951年)。
  3.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明憲宗皇帝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
  4. 何偉幟:《明初的宦官政治》(香港:網上電子出版有限公司,2000年)。
  5. 衛建林:《明代宦官政治》(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

作者:張瑋宗,香港大學文學院本科生,主修中國歷史及文化。現為國史教育中心(香港)青年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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