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大臣李鴻章(1823-1901)繼承其師曾國藩(1811-1872)的衣缽,成為滿清皇朝(1644-1912)最具權勢的漢人大臣,其有份負責的洋務運動對於中國現代化事業裨益甚多。不過,不少近代充滿激進民族主義情緒的史家都會批評李鴻章為「賣國賊」,原因李鴻章對於晚清外交有極大影響力,而晚清外交史通常都與「喪權辱國」有關,李鴻章參與在其中就理所當然是「賣國賊」。但是,如果我們冷靜地理性思考,以李鴻章一己之力就能夠挽救整個因體制腐敗而屢戰屢敗的大清皇朝嗎?至少,李鴻章在大清喪權辱國之際依然放下尊嚴,為大清力挽狂瀾,希望在極惡劣的環境下減少各種條約對中國的損害,當中最著名的就是李鴻章在甲午戰敗後在日本談判的事跡。
李鴻章雖曾在洋務建設數十年之間一手建立北洋艦隊,但是北洋海軍卻在甲午戰爭期間的威海衛戰役中全軍覆沒,在東北的清廷陸軍不斷潰敗。為了減少對中國內陸的損害,清廷決定對日議和。由於日本抗議清廷原先所派出官員的級別太低級,與日本內閣總理大臣的地位並不匹配,故此當時主政的慈禧太后(1835-1908)決定賞賜時任直隸總督李鴻章「定制三眼花翎為貝子額附冠飾」(為「漢大臣尚未之聞」),及委任他為欽差大臣,前往日本馬關(下關)的春帆樓與日本首相伊藤博文(1841-1909)談判。
李鴻章認為對日講和時,應該首先「動之以情」。他在會上指,中國人與日本人同屬黃種人,乃兄弟之邦,不應內亂以令西方列強有機可乘:「如我兩國使臣,彼此深知此意,應力維亞洲大局,永結和好。庶我亞洲黃種之民不為歐洲白種之民所侵蝕也。」李鴻章又在會上不斷稱讚伊藤博文、明治維新對於日本現代化的功勞,這也令伊藤相當感動,認為「甚愜我心」。與會的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1844-1897)亦指出,李鴻章在會上指出,日本使用歐洲的海陸軍組織取得顯著成功,足見黃種人絕不下於白人,中國亦透過此場戰爭會發奮自強,會上的李鴻章亦多次稱中、日兩國為「兄弟之邦」。
李鴻章又在會上拒絕日本要求駐軍於大沽、天津、山海關地區的所有城池、堡壘,認為這將令原為「兄弟之邦」的中日兩國會結下世仇,批評日方開價極為嚴苛,指並反問伊藤博文:「我為直隸總督,三處皆為直隸所轄,如此與我顏面有關!試問伊藤有人,設身處地,將何以為情?」並指責道:「豈能將我國人民盡滅乎?」第一次會面就因此不歡而散。但是,令事情峰迴路轉的是,回到中方寓所時,李鴻章受到日本神刀會成員小山豐太郎(1869-1947)槍擊受重傷,事件受到德國、英國、美國等多國駐日公使所關注,並表示鄙視日本所作所為,日本在談判期間向中國要求過多,而且令中國談判成員無故受傷。
國際的干預令李鴻章掌握了巨大的道德優勢,故此陸奧宗光就言:「中堂之不幸,大清帝國之大幸也。」之後日本就未有要佔領大沽口、天津、山海關等中國軍事重地。在李鴻章堅持下,日本放棄了許多利權,包括放棄佔領奉天,並將佔領的土地限於遼東半島以南;賠款減至二萬萬兩;取消北京、湘潭、梧州等地的開放;取消從長江至湘潭,經西江到梧州的航行權;放棄要求中國在日本貨物的進口稅上只能「值百抽二」的規定。
為了令對國家的損害減至最低,李鴻章放下自身作為中國位極人臣的尊嚴,不惜一切地在枝節問題上與日方周旋。據陸奧宗光所回憶說:
李鴻章自到馬關以來,從來沒有像今天會晤這樣不惜費盡唇舌進行辨論的。他也許已經知道我方決意的主要部分不能變動,所有在本日的會議中,只是在枝節問題上斤斤計較不已。例如最初要求秩賠款兩萬萬兩中消減五千萬兩,看見達不到目的,又要求減少兩千萬,甚至最後竟向伊藤全權哀求以此少許之減額,贈作歸國旅費。此種舉動,從他的地位來說,不無失態,但有可能出於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的意思,他以古稀高齡,奉使異域,連日會商,毫無倦容,可謂有據鞍顧昐的氣慨。
李鴻章在當時極為困難的環境底下,依然與日本就著賠款金額進行爭鋒相對。他與日方代表團說:「此時難辦已極,還請貴大臣幫我酌量,我實在無酌量法。」又說:「(減)五千萬不能,讓五千萬可乎?」在這樣嚴肅及莊重的場合上像市井之徒的議價行為,恐怕古今歷史上只有李鴻章在此困逼環境下才能做到,可見李鴻章為了中國,連自己的尊嚴也甘願地毅然放下。伊藤博文對於李鴻章的行為,他嘲弄說:「議和非市井買賣,彼此爭價,不成事體。」但李鴻章回道:「苟有利於國家,何瑕更避怨謗?」
由於清廷陸軍繼續節節敗退,日本又從廣島派出幾十隻運兵船大軍壓境,直逼北京,故此日本在此優勢下拒絕讓步。朝廷抵受不到這種軍事壓力,無可奈何地電令李鴻章:「原冀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無可商改,即遵前旨與之定約。欽此。」李鴻章也只好接受朝廷指示,在《馬關條約》上簽約。條約內容在中國曝光之後引起了全國嘩然,因為中國失去極多利權,包括遼東、台灣、澎湖等地,又二億賠款,又眾多經濟特權。但我們可以試想像一下,如果沒有李鴻章當時奮力爭取,以及為國家身中一槍而差點命喪黃泉的事發生,中國恐怕早已在甲午戰爭之後淪陷日本殖民地。
況且,李鴻章在談判期間甘願為大清國以及中國四萬萬同胞而甘願「置個人榮辱於度外」,在中國無法改變現實時依然力挽狂瀾,這樣的情操實在值得後人尊重。如果無法改變中國戰敗的歷史事實,那麼我們還應該批評李鴻章為所謂的「賣國賊」嗎?或者,我們是否要展現所謂的愛國情懷、道德高尚感、正義,去為自身的腐敗、落後來找出一個代罪羔羊,來承擔這個極具沉重的歷史責任?
參考資料:
- 佚名編:《馬關議和中日談話錄》(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1年)。
- 吳派綸編:《李文忠公全集》(台北:文海出版社,1984年)。
- 陸奧宗光:《蹇蹇錄》(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1963年)。
- 劉憶江:《李鴻章年譜長編》(保定:河北大學出版社,2015年)。
- 蔡東杰:《李鴻章與清季中國外交》(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2001年)。
作者:陳沛滔,香港大學中文學院哲學碩士生、國史教育中心(香港)青年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