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9年3月22日】鴉片戰爭日誌——林維喜案事件簿

【1839年3月22日】鴉片戰爭日誌——林維喜案事件簿

#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3月22日

(甲部)

地點:廣東省城(今廣州)

人物:林則徐、顛地

事件:

【林則徐下令查拿顛地】

林則徐接到外國煙販只準備交出1,037 箱鴉片的呈報非常不滿,認為外國商人的舉動無異是明目張膽的拖延,不禁勃然大怒,同時從廣州知府、南海、番禺知縣送來的報告中,「聞得咪唎堅(美利堅)國夷人,多願繳煙,被港腳夷人顛地阻撓,因顛地所帶煙土最多,意圖免繳」。

當林則徐得知已被清政府明令驅逐的大鴉片商顛地在鼓動拒交鴉片時,立即下令廣州府南海、番禺二縣知府逮捕顛地,並聲明:「本大臣奉命來此查辦鴉片,法在必行。」他認為「該夷顛地誠為首惡,斷難姑容」,便立即下令傳訊顛地,「聽候審辦」(註1)。

顛地是頭號鴉片走私販子,地位僅次於查頓,「據稱此人壟斷了大半的鴉片進口和白銀出口(註2)」。

當日下午,顛地接到傳訊諭令後,竟然提出要林則徐頒發親筆護照擔保他能二十四小時內回來作為條件。

顛地的兄弟威爾金森(Wilkinson Dent,1800-1886,39歲)得知林則徐這項傳令,竟然激動得揚言要死在建議顛地應命前往的英商羅伯特•英記利士(Robert Hugh Inglis)門前。

(乙部)

地點:澳門

人物:義律

事件:

義律自澳門寄發給帕麥斯頓的報告,附有林則徐二月初四日(3月18日)限期繳煙的諭告二件(註3)。

義律命令停在洋面的英船「開到香港去,掛上英國國旗,準備抵抗中國政府的任何攻擊」,置於英國單桅炮艦「拉茵號」(Larne)保護之下。他質問鄧廷楨:「是否想同在中國的英國人和英國船隻作戰(註4)」,並向帕麥斯頓表示他「確信堅決的語調和態度將會抑制廣東省當局輕舉妄動的氣焰(註5)」。 

同日,義律請求澳門總督邊度(Adrião da Silveiro Pinto,?-1868)對英國僑民提供保護。邊度接受了請求,但申明所有捲入鴉片交易糾紛的英國人不在此列(註6)。

註解:

註1: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五冊文錄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18-119 / 2404-2405。

註2:法蘭克.韋爾許(Frank Welsh)著,王皖強、黃亞紅譯:《香港史:從鴉片戰爭到殖民終結》(香港:商務印書館,2015年)。

註3:嚴中平輯譯:〈英國鴉片販子策劃鴉片戰爭的幕後活動〉,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資料》1958年第4期,頁13-14。

註4:《中國通信彙編》,1840年,頁362。

註5:《中國通信彙編》,1840年,頁349。

註6:〈澳門回憶〉,澳門基金會。2019。



#知史討論。


顛地是當時在廣州的主要鴉片商人之一,與查顿和馬地臣齊名。他開設的寶順洋行,僅次查頓、馬地臣開設的怡和洋行。這家鴉片走私公司,1807年由東印度公司代理人巴林最早在廣州開設,稱為巴林洋行,1813年改為大衛蓀洋行,後來顛地加入後,便改為寶順洋行。顛地擁有一些鴉片走私的著名快艇,他的「水妖號」和怡和洋行的「紅色海盜號」一樣,都是當時載重量大,速度又快,在中國沿海走私最著名的鴉片飛剪船。顛地控制了印度加爾各答的一些公司,大量購買鴉片運送到廣州出售,並且對當時英國的維多利亞王室以及首相有一定的影響。林則徐在廣東禁煙過程中,顛地損失慘重,因此他也是極力鼓動英國對華作戰的勢力。鴉片戰爭後,他獲得很大的利益,上海港及周圍一百里範圍內的土地幾乎完全歸他所有。此乃後話。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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