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時間:1839年3月11日
地點:廣東省城(今廣州)
人物:林則徐、鄧廷楨、關天培等
事件:
早晨,林則徐會同鄧廷楨、關天培等人籌畫禁煙,開展了一系列積極有效的禁煙措施。他先下令在欽差行轅(即越華書院門口),懸掛兩張告示,宣佈「所有隨從人等,不許擅離左右,其派在行轅之書吏,即於公館內給予伙食,不准藉端出入」、「慎密關防,不准擾累,擇期收受有關『海口事件』(即鴉片問題)的呈稟。(註1)」
另又親書一副對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註2)」,懸掛於行轅內,表明自己禁煙的決心。
晚上,林則徐一整天都在外面會見官員,直至晚上才回到越華書院,並作家書一封,託福州琉球館客商信局帶去福建(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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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爾許:林則徐事先指示廣州當局逮捕了近六十名查實積極參與鴉片貿易的中國人,在之後的數月中他們受到審訊,其中至少有四人被判死刑。欽差大臣收集有關資料,鑑別主要外國鴉片走私商的身份。由於查頓不在,蘭斯洛特·顛地被準確地列為頭號鴉片商。林則徐清楚表明,懲治的目標是中國人,洋人只要遵紀守法,不再走私鴉片,就不會受到傷害,仍會受到同過去一樣的仁慈對待;合法貿易至關重要,必須加以保護(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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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林則徐集·公牘六》頁五○。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五冊文錄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05-106 / 2391-2392。
註2:薛桂芬:《晚清巨人傳·林則徐》(哈爾濱出版社,1996年)。
註3:《林則徐集·公牘六》頁五○。林則徐全集編輯委員會編:《林則徐全集:第五冊文錄卷》(福建:海峽文藝出版社,2002年),頁105-106 / 2391-2392。
註4:法蘭克.韋爾許(Frank Welsh)著,王皖強、黃亞紅譯:《香港史:從鴉片戰爭到殖民終結》(香港:商務印書館,2015年)。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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