鑣,一說馬勒口,一說脖子上的響鈴。分道揚鑣原意指把道路從中間一分為二,各走各的路。後來用以比喻各人向各自不同的目標前進,互不相干。 出自《魏書•河間公齊傳》:「洛陽我之豐沛,自應分路揚鑣。」
元志是南北朝時期北魏的大臣,他聰明過人,才華橫溢但清高孤傲。 元志恃才自傲,看不起某些才疏學淺的達官貴人,常常對其出言不遜,但每次又說得合情合理。有一次,元志外出遊玩,正巧御史中尉李彪的馬車從對面飛快地駛來。元志的官職比李彪的小,按理應給李彪讓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給他讓路。李彪見元志這樣輕狂驕逸、目中無人,便怒火中燒,當眾責問元志:「我乃堂堂的御史中尉,官職比你大多了,你為什麼不給我讓路?」 元志可不認李彪的理,反而振振有詞:「我是這兒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過是洛陽的一個住戶而已,哪有地方官給住戶讓路的道理!」 他們兩個互不相讓,爭吵不已,最後鬧到孝文帝那裡。
孝文帝聽了他們各自的陳述,覺得兩人的話都有道理,也不好評判,便笑著說:「洛陽是我的京城,你們說得也都有道理。我看不如這樣吧,你們倆分開走,各走各的,在自己的道上揚鞭催馬不就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