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義和團」事件,肇於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山東鉅野教案。翌年(1898)五月,山東巡撫張汝梅(1846-1912)為《遵旨查明義民會即義和團,並未滋事,及妥籌辦法摺》中提到:「應請責成地方官,諭飭紳眾,化私會為公舉,改拳勇為民團,既順輿情亦易鈐束,似於民教兩有裨益各等情。……此次查辦義民會,即義和團,名目不同,而情事則一。」
朝廷企圖以「改拳勇為民團」來化解教案衝突,但至二十五年(1899),民教相仇反而劇增。翌年(1900)五月,「至者(義和團成員)數萬人,城(北京城)中為壇場幾徧」。「十八日,往宣武門內火教堂,又連燒他教堂甚眾。城門盡閉,京師大亂。」 「義和團」盲目的排外行為,迫使列強揮師北京。而清廷亦於「二十五日,上諭:朕今涕泣以告先廟,慷慨以誓師徒,與其苟且圖存,貽羞萬古,孰若大張撻伐,一決雌雄」 ,正式向列強宣戰。
同年七月二十一日,八國聯軍攻拔京師,慈禧(1835-1908)與光緒(1871-1908)西走避禍。至二十七年(1901)七月二十五日,清廷被迫簽訂《辛丑條約》,「付諸國償款海關銀四百五十兆兩」,分39年繳納, 史稱「庚子賠款」。(下圖:《香港華字日報》,1901年9月16日)
其後,部分獲得「庚款」的歐美列強,如:英、法、美、俄等國,同意把「庚款」餘額提供中國發展之用。因此,港督金文泰(Cecil Clementi, 1875-1947)為籌募開辦香港大學中文學部的經費,曾於1926年2月致函「中英庚款諮詢委員會」成員威林登(Viscount Willingdon, 1866-1941),希望遊說威氏同意把英國退還的部分「庚款」給予港大。但因金文泰要求的撥款,幾佔全部「庚款」五分之一,且英國部分官員對香港大學是否值得繼續擴展持保留的態度。故最終未能成事。
1931年3月,英國國會通過《1931年中國賠款(運用)法案》,決定撥款26.5萬英鎊協助香港大學發展。但大學在運用是項撥款的成效未彰,頗為時人詬病。及至1938年8月,由於香港大學校長施樂詩(Duncan Sloss, 1881-1964)接任國民政府行政院管理中英庚款董事會董事一職,以及當時因戰亂從中國各大學轉到香港大學繼續學業的學生人數亦頗眾。所以,翌年3月,香港大學特別組成委員會,專責研究改善與中國各大學的關係。(下圖:《大公報》,香港,民國28年(1939)3月17日,第二張第六版)
港督羅富國(Geoffry Northcote, 1881-1948)除促請該委員會特別注意促進香港與中國之文化關係外,並聘請杭立武(1904-1991)為委員會委員。
羅富國對香港大學的前途及中英文化之合作,抱着極大的期望,但礙於經費所限,大學未能充分發展,故希望向「中英庚款委員會」再次申請撥款,以為發展之用。由於杭立武在1932-35年間曾擔任「中英庚款委員會」總幹事,香港大學委員會期望藉此較易獲得撥款,從而完成港督羅富國對提高香港大學的教育程度及溝通中西文化交流的理想。
1930年代末期,中國正陷入全面抗日戰爭的艱難狀態,國民政府無暇顧及相關的建議來加強與香港大學的合作。因此,申請經費一事亦被迫擱置。否則,中港兩地學術文化交流的規模,必然會更為蓬勃和密切。事實上,香港大學畢業生金應熙(1919-1991)指出,這個時期中國學術界與香港大學的交流和相互的影響,已較前增強,再不是前幾年那樣港大完全處於中國學術大潮流以外的情況。
香港大學中國歷史研究文學碩士課程同學會委員 周正偉博士
(本文曾於2019年11月《星島日報》「根本月報」專欄刊登,並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