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改教以來,新教神學一向認為整全醫治(θ ε ρ α π ύ ω)是教會牧養不可或缺的部分。基督徒均相信上帝是個「拯救的靈」(God of Rescue),祂以其全能屬性介入人類世界,施行拯救,其中包括醫治診療、保持健康,甚至防避死亡。《聖經》認為雖然上帝具有救死扶危的神能,但更多時候,祂會幫助信徒尋繹病痛在生命中的真正意義,與及擺脫死亡的捆鎖。所以,醫療專業與牧靈關懷關係密切,引伸來說,醫療宣教不單涉及治療病人的實務,同時也是具有救贖意義的高度象徵性行為。因此,基於信仰上的認信,也出於時勢的考慮,醫療傳道成為基督新教入華早期一種最重要的宣教實踐方法。
倫敦傳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傳教士馬禮遜(Robert Morrison, 1782-1834)是最早在中國實行醫療傳道的新教傳教士。1820年,他與東印度公司的醫生李文斯頓(John Livingston, ?-1829)合作,在澳門開設診所,除治療內外各科疾病外,診所同時提供眼科診療服務,成為西醫眼科在中國最早的醫學實踐。為了吸引華人病者,提高他們對診所的信心,診所聘請了一位李姓中醫在診所行醫,藉以提供中西醫結合的醫療服務。1823年,馬禮遜離華返英,診所亦告停辦。
在馬禮遜澳門診所啟迪下,東印度公司的另一名船醫郭雷樞(Thomas R. Colledge, 1797-1879)於1827年在澳門開設診所。他擅於施行白內障手術,並取得巨大成效。由於得到馬禮遜及東印度公司支持,郭雷樞租賃了兩間可容納四十個病人的平房,用作醫館。其後,郭氏的醫館得到華人社會廣泛支持,因此他又於1832年另建一所眼科醫院,並為約4000名病人提供服務。但在同年冬季,由於郭雷樞在東印度公司的工作量大增,加上東印度公司的主任醫師皮爾遜(Dr. Alexander Pearson, 1780-1874)(註一)的離任,令郭氏在贈醫行教的工作上,孤立無援,醫館最終難逃關門的命運。
在廣州方面,受到郭雷樞開辦醫館的影響,時任美國商船船醫的年青醫生布萊福(James H. Bradford) 在1828年開辦了一所公共診所,向廣州不同階層的華人贈醫施藥。但隨著1833至1834年間發生了歷史上著名的“律勞卑事件”(The Napier Incident),令英方謀求建立中英平等的外交關係,發展兩國貿易失敗,滿清加緊限制在華外國人活動,連帶散發聖書,這種以往被傳教士視為是有效的傳教手段,也遭到禁止。因此,建立傳教醫院成為當時最為有效及直接的傳教方法,而布氏的診所也因此而別具意義。
為了回應時局對傳教工作的影響,美國公理宗海外傳道部(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ABCFM)決定派遣醫療傳教士來華開展醫療佈道工作。第一位被派來華的醫療傳教士是伯駕(1804-1888, Peter Parker)。他畢業於耶魯大學醫學院,是少數同時具備神學及醫療訓練的傳教士。他於1834年10月26日抵達廣州。1835年11月4日,伯駕以年租500美金,向行商伍秉鑒(1769-1843)(註二)租下十三行新豆欄街7號豐太行部分房屋,開設了一家醫局,稱“廣州眼科醫院”(Ophthalmic Hospital)。由於醫局位於新豆欄街,故又稱“新豆欄醫局”,後來又定名為“廣州醫局”(The Canton Hospital)。據說醫局入口處,還懸掛一個中文名字為“博愛醫院”(Pu Ai I Yuan)。醫院主要由美國基督徒商人奧立芬(D. W. C. Olyphant, 1789-1851)資助,標誌著以行醫治病為主要手段的“醫療傳道”方法的正式確立。
由於醫院在開辦初期取得了顯著成效,在華醫療傳教士群體遂發起成立“中國醫療傳道會”(The Medical Missionary Society in China),以推進在華醫療傳道工作。該會屬跨宗派組織,成員主要為英國及美國傳道會的醫療傳教士,於1838年2月21日正式在廣州成立,由郭雷樞醫生擔任主席,副主席為伯駕醫生。醫療傳道會的宗旨在於藉醫學向中國宣揚西方科學及闡明基督教義理。同時,醫療傳道會支援各宗派傳道會在華的醫療傳道工作,為醫療傳教士的招募、訓練提供協助。醫療傳道會不會自聘醫生,各傳道會派出的醫療人員仍然直屬自己的傳道會,“正式為十九世紀基督教在中國的醫療傳教事業揭開序幕。”
正當醫療傳道工作起步發展時,卻遇上中英關係緊張,其後更爆發鴉片戰爭。受外戰影響,華人對外人及外國事物存在抗拒態度,不少外人包括商人及傳教士都退到澳門暫避鋒頭,醫療傳道的發展因此面對嚴峻的頓挫。戰爭結束後,由於受到條約保護,各差會的醫療傳道工作如雨後春筍,在各個開放口岸持續發展。福建方面,早在1842年6月7日,美國自資傳教士醫生甘明(William H. Cumming, 1820-1893)得到美部會的資助,在廈門鼓浪嶼,利用美國歸正會(American Reformed Mission)傳教士雅裨理(David Abeel, 1804-1846)的居所開辦診所。後於1844年1月,甘明將診所移至廈門市區。1843年11月25日,中國醫療傳道會派遣美北長老會(Presbyterian Church of America)傳教士醫生平文(James C. Hepburn, 1815-1911)也來到鼓浪嶼在甘明的診所協助工作。1848年,美以美會(The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傳教士懷德(Moses C. White, 1819-1900)及柯林(Judson D. Collins, 1823-1852)首先到福州開設診所。同年12月5日,倫敦傳道會醫療傳教士希斯洛蒲(James Hyslop)來到廈門,重新興復甘明與平文遺留下來的醫藥傳教工作。他在廈門一直工作至1853年。
香港方面,在1842年,合信和雒魏林(William Lockhart, 1811-1896)從中國醫療傳道會在澳門的醫院,轉到剛開埠的香港,建立倫敦傳道會傳教醫院(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 Hospital)。1843年,美部會波乃耶(Dyer Ball, 1796-1866)同樣離開澳門,轉赴香港,開辦診所,行醫傳教。兩年後又轉到廣州開辦診所。
江浙方面,在1843年春,雒魏林到達浙江舟山建立醫院,而香港的傳教醫院則交給合信管理。1843年11月,受中國醫療傳道會資助的傳教士瑪高溫(Daniel J. Macgowan, 1815-1893)在寧波城內,利用一位中國商人提供的房屋開辦診所。1844年2月,雒魏林結束舟山的傳教工作,轉到上海,在人口稠密的南門開設診所,開創了在上海建立教會醫院的歷史,這就是著名的仁濟醫院的前身。(註三)1847年,美南浸信會(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傳教士詹姆斯(John Sexton James, 1818-1848)亦到上海開辦診所。
從上可見,英美不同差會在《南京條約》簽訂數年內,紛紛派出醫療傳教士到各新開條約港口建立診所或醫館,作為傳教工作的橋頭堡,為基督新教在華的傳突事業奠下了堅實的基礎。
註一:皮爾遜醫生早於1805年時,便將天花防疫注射引入澳門及廣州。
註二:怡和行行主,長期擔任十三行總商,被視為當時最富有的華人。
註三:初名「中國醫館」,其後定名為「仁濟醫院」,現時附屬於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
香港大學中國歷史研究碩士同學會副會長 葉深銘博士
(本文曾於2017年1月《星島日報》「根本月報」專欄刊登,並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