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喪禮有着一套規程,如《論語·為政》記孔子釋「孝」云:「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儒家的理念,使得大多數死亡儀式,都是為了展現家族倫理。不過,生人與死者之間並非總是充滿溫情,在一系列慎終追遠的喪葬禮俗之間,「避煞」算是令人費解。
這習俗可以追溯到很早,說得較為具體的,最先見於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風操》篇:「偏傍之書,死有歸殺。子孫逃竄,莫肯在家。畫瓦書符,作諸厭勝。喪出之日,門前然火,戶外列灰,祓送家鬼,章斷注連。」人死後,由術士推算「歸殺」或「回煞」的日子時辰,到時有凶煞出現,子孫要離家躲避傷害,叫「避煞」、「出殃」等。術士隨後作種種法術驅邪,像畫符、門前生火、屋外鋪灰,以求送走凶鬼。
生死異路的觀念
避煞之俗在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細節和側重點雖然不盡相同,但大體不離以上的套路,歷代筆記小說多有記載。那麼要避的這個「煞」,究竟是什麼呢?一種說法,是煞神一類的鬼神,具體形態有不同描述,早期多為禽鳥狀,至於為什麽是禽鳥,卻是另一個故事了。也有說回來的煞是死者本人的魂靈,另外還有說煞是押亡靈回家的那個東西,後來演變成黑白無常之類的陰差。
既然回來的是死者魂靈,全家避而不見,似不大合乎儒家尚孝的倫理,更何况說會加害家人。所以,顏之推痛斥避煞為「不近有情,乃儒雅之罪人,彈議所當加也。」不少文人儒士亦加以掊擊,如清代李漁的《回煞辯》和紀昀的《閱微草堂筆記》,便批判了回煞之非,但避煞之俗仍歷久不衰。日本民俗學家澤田瑞穗,有篇論文研究回煞避殃,從傳統文獻以至民國初年的報刊,搜羅了豐富的相關民俗資料。
殷商已有祖宗神作祟的意識,至周朝,雖説人文精神興起,然而鬼神作祟的思維並未消失。如《左傳》記春秋時鄭國大夫伯有被殺,死後變為厲鬼,鄭人常受其鬼魂驚擾而競相走避。到秦、漢時,民眾害怕鬼魂的現象再次突出,即使是自己親人的魂魄。從出土秦簡《日書》中也可看出,他們認為亡魂回來會糾纏家人,造成家中災禍橫生、生病乃至死亡,所以要阻隔亡魂。由東漢後期一直到南北朝,隨著瘟疫和戰亂的持續爆發,生死異路的觀念更是高漲。
在帶有宗教性質的隨葬文書中,諸如銘文、鎮墓文,分別生死的話語很多,表達方式也多種多樣,有的婉轉,有的决絕。譬如類似「生屬長安,死屬泰山,死生異處,不得相妨」的語句是常見的,在佛教地獄觀念傳入之前,中國冥界正是處於泰山,而長安是西漢國都,無異強調死者與生人各有不同的歸屬,告誡亡魂不得返回陽間侵擾活人。避煞亦是這個大潮流的某一面向,當然在自身的發展過程中,也逐漸融合了其他民俗,諸如擇日、煞神系譜、輪迴信念等。
從避煞到回魂
南北朝以後,隨着宗族倫理的鞏固,避煞的故事較多人性化的敍述,恐怖氛圍相對減弱了。有的歸煞是死者捨不得家人,或者還有事未做完,並無惡意地乘夜歸來繼續工作,如織布、舂米等。又如鋪草木灰,原本是驅鬼手段,變成查看灰上留下的印跡,判斷亡魂有否回來,或轉世為什麼。
唐代王梵志有詩句:「貯積留妻兒,死得紙錢送。好去更莫來,門前有桃棒。」死者妻兒叮囑亡靈不要回來,而桃木在古代被認為有驅鬼辟邪之效,尚有點警告亡魂的意味。有些故事卻不是這麼絕情,甚至還情意綿綿。清代《浮生六記·坎坷記愁》,記沈復之妻芸娘去世後,屆回煞之期,他為見亡妻一面,堅守室內不願離去。朦朧中似曾相見,最終卻是幻夢一場,道盡夫妻情深。
自古以來,中國人對已故親屬都存有一份敬畏之情,因此才會進行一連串喪葬禮儀。而在香港,「回魂」就是其中一個常見的環節。相傳人死後,會於數日後回魂,皆因亡魂心念不息,要在輪迴轉世前,回家見親人最後一面。當然,現今不少香港人已經對回魂不甚了了,它可算是避煞的衍變,當中蘊含著豐富的民俗和宗教內容。况且,人們面對死亡時的恐懼與焦慮,鬼魂作祟與祖先崇拜之間的張力,並未因時代變遷而消減。
香港大學中國歷史研究文學碩士課程同學會司庫 鄺明威
(本文曾於2021年9月《星島日報》「根本月報」專欄刊登,並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