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香港發生有感地震,幸好沒有帶來破壞和損傷。香港果然是塊福地,百年來除經濟發展迅速外,對嚴重地震亦產生了免疫力。但無論經濟如何發達,科技如何新穎,我們都不可能知道香港會何時發生嚴重地震。居安思危是美德,那麽就借此重温香港百多年來猛烈的地震。
1854年9月28日早上8時13分香港發生劇烈地震,全港皆受影響,有幾間房屋的門鈴自動響起,很多掛鐘也停頓。市民感受到三次搖晃,歷時60至70秒。相信這是香港最早有紀錄的地震報導。
1874年6月23日早上9時25分香港發生強烈地震,從東北至西南,這震動令全城吃驚,一些人以為是昂船洲的炸藥庫發生爆炸,有些誤以為維港油輪的蒸氣機發生意外,居民紛紛走上街道,華人好像早知是地震,離開家園,在街上等侯地震結束。監獄和警局皆受猛烈搖動,警局內發出巨响有如拉動鐵架,當眾人目睹樓宇被搖似波浪後,他們皆被嚇致面色蒼白。在銅鑼灣,居民感到三次震盪,騎樓一度與房屋分離,及後出現一大裂縫。海旁有數間房屋的天花批盪跌下,香港火險的滅火器自動滑出海旁。中環的火警鐘響了兩次,很多房屋的門鈴自動響起。在橋街,有一房屋幾乎倒塌,其他皆受強烈搖晃以致室內的傢俬雜物搖擺不停,連重型鐵保險箱也被搖動。昂船洲的監獄受到嚴重破壞,窗門發出嘎嘎之聲。在歌賦街的中央書院,一幅牆出現從頂到底的裂縫。地震歷時5至6秒,一名曾經歷有破壞性地震的人士稱這次地震,在一些區域已達至破壞性級別。
1918年2月13日下午2時2分香港發生強烈地震,剛回寫字樓的上班一族驚惶地回到街上。數以百計的華人更在找尋空地。地震歷時半分鐘,全港九和離島皆受影響。卑利街17號、荷李活道25號、伊利近所街15和17號的私樓皆出現由頂至底的大裂縫,有倒塌的危險。中央警署西面的牆也出現裂縫。花盆也被震到街上。2時45分有餘震,香港會所近海旁的牆出現裂縫,天花剝落,近木球會的牆也出現一長而窄的裂縫。聖約瑟書院嚴重受損。史提芬(MJD Stephen)住所的煙囱有部份倒塌,近亞賓利,澤琪先生(WC Jack)的住所也出現裂縫。九龍新填地街一名13歲女童在慌張逃跑時被撞倒,3小時後身亡。
1948年3月3日下午5時香港發生劇烈地震,歷時2分鐘。尤以半山區荷李活道以上之居民,房宇簸動,塵泥紛紛跌落,窗門格格作聲,恐怕會因此傾頹崩裂,竟紛紛扶老携幼,拖男帶女,走至大笪地及其他空曠地方躲避。頓時發生大騷動,一時喧擾。
1962年3月19日上午5時19分屋宇搖動居民驚醒,紅磡一居民稱有玻璃震裂,震碎家具,荷李活道,黃大仙和第三街騷動最甚,該等地區道上大清早就擠滿了「逃難」的人,很多還穿着睡衣。
1969年7月26日早上7時50分香港發生劇烈地震,中環舊區住客趕快走到街外,以防不測。大坑西公屋鐵閘搖動發出響聲,風扇搖動,元朗小巴站,司機誤以為「撻着火」,房屋乳膠漆「成幅」跌下,居民起身感到「脚部浮浮」,有居民如廁時,「八月十五」被濺濕,茶客在品茗時被滾水灼傷。
自21世紀90年代開始,香港居民於地震時,卻並未有離開住所的意識,亦無驚恐情況,而政府對發生有感地震的處理手法是強調樓宇的安全來穩定民心。
2007年2月7日,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在立法會回答有關樓宇抗震設計查詢時說天文台於1905年開始記錄香港的有感地震,當中錄得最高強度為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的6至7度,該有感地震發生於1918年,該地震令到少數香港以當時標準設計的建築物的牆壁出現輕微損毀。本港樓宇可抵受每小時250公里的陣風風力,假如發生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第7度的地震,現行樓宇應該是安全和不會受到重大損毁的,政府已進行顧問研究報告並會盡快完成。
從上面由報章的描述來看,1874和1918年的兩次地震是較嚴重,1969年前發生的地震,市民皆帶着驚恐而跑到街上。2007年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在立法會上的說話明顯與史實不符,天文台於1895年已有公佈香港的有感地震,而1918年地震對建築物的破壞程度不但與報章報導不脗合,亦與1918年工務局的報告有很大差別,報告稱地震雖沒有令樓宇倒塌,但亦造成多間房屋出現裂縫,有些房屋甚至變成危樓。政府不但在教育政策上輕視歷史科,在民生問題上亦吝嗇歷史事實,不禁令人慨嘆及有以下猜疑。第一,用防風等同抗震來解釋樓宇安全,在力學上是荒謬的;這做法亦帶來一個容易被誤解的訊息 - 防震等同防颼風的錯誤觀念,在打大風時,市民已習慣留在室內活動,故此在地震時亦會如常在屋內活動,以至市民並無任何心理準備去應付地震的來臨。第二,香港很多建築物都坐落填海區,地震對填土有何影響?第三,大型玻璃、煤氣管、電線、寬頻線和天線、吊燈、喇叭箱和投射器、吊櫃和吊床等傢俬雜物都掛在天花和牆上,在地震搖晃下又是否可以立不倒?第四,政府多次強調房屋在遇上強烈地震時仍是安全,那麽為何又要花公帑去研究抗震設計?這些問題,相信大部份市民都渴望從已做了三年還待完成的專家報告中知道答案。最後,筆者慶幸在回顧這段歷史時發現歷史尚存着一點實用的「借鑑」價值。
香港大學中國歷史研究碩士同學會副會長 馬冠堯
(本文曾於2010年12月《星島日報》「根本月報」專欄刊登,並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