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史

宋朝的土葬與火葬之爭

宋朝的土葬與火葬之爭

一些朋友可能會認為火葬是現代社會「移風易俗」的產物,其實不然。

兩宋時期,京師汴梁、臨安、河東路、兩浙路等地,都盛行火葬。宋人說,「河東人眾而狹,民家有喪事,雖至親,悉燔爇,取骨燼寄僧舍中。以至積久棄捐乃已,習以為俗。」

不獨貧窮人家「以火化為便」,江浙一帶的富貴人家也多選擇火葬,「浙右水鄉風俗,人死,雖富有力者,不辦墓爾之土以安居,亦致焚如僧」。由於火葬之風盛行,宋代一些城市還出現了火葬場,時人稱之為「化人場」。南宋臨安城少說也有數十處火葬場,還出現了類似現代「殯儀館」的服務機構,設有專門的房舍供人存放骨灰罐。

宋代社會為什麼會出現蔚然成風的火葬現象呢?一個原因跟佛教的普及有關。

火葬乃是佛家之俗,隨著佛教影響力的擴大,火葬之風也擴散開來。宋人洪邁說,「民俗火葬,自釋氏火化之說起,於是死而焚屍者,所在皆然。」今天的研究者也發現,「根據以往有關的史籍、資料及調查,在研究佛教與火葬關係時,出現這樣一種現象:宋代凡是火葬盛行的地區,佛教都非常發達。在都城汴京、河北、兩浙、福建、四川等地是宋代火葬盛行的地區,同時也是佛教最為發達的區域。」

還有一個原因是土地資源的限制,如河東路之所以火葬最盛,便是因為「其境土狹民眾,惜地不葬」。宋人自己說,「今貧民無地可葬,又被他說火葬上天,葬禮亦被奪了。」後世的顧炎武也認為,「(宋代)地窄人多,不能遍葬,相率焚燒,名曰火葬,習以為俗。」不管出於什麼原因,總而言之,火葬在宋代的許多地方,已經成為一種風氣,「習以為俗」,「相習成風」。

不過當時的主流意識形態並不接受火葬(只有少數士大夫贊同火葬)。一位宋代士大夫對火葬的習俗感到不可理解:「今民俗有所謂火化者,生則奉養之具唯恐不至,死則播爇而捐棄之,何獨厚於生而薄於死乎?」認為火葬是對死者的不敬。所以他建議,「方今火葬之慘,日益熾甚,事關風化,理宜禁止。」今日的主流意識形態則調了個180度大彎,認為火葬是文明新風,土葬才是陋習。

事實上,宋朝政府對火葬的禁令也沒有收到多大的效果。民間火葬之風,可謂屢禁不止。所以南宋初又有官員提出,「既葬理未有處所,而行火化之禁,恐非人情所安。」並建議「除豪富氏族申嚴禁止外,貧下之民共客旅遠方之人,若有死亡,姑從其便。」此建議得到宋高宗的批准。這是宋政府對火葬的讓步,允許一部分人選擇何種葬禮,聽其自便。

在土葬與火葬之爭的過程中,宋朝官員的另一種做法則表現得非常明智,又富有人道主義精神,那就是在官地中劃出一塊「義地」,建成公墓,收葬貧民;或者設立公益性火葬場,助貧家火化。讓貧無葬地之民得以葬親—不管是土葬,還是火葬。前者如北宋的李昭玘,他在河東路的潞州(今山西長治)任通判時,看到「潞民死多不葬」,便劃出官地,置備棺材、壽衣,收葬貧家逝者。後者如南宋的張體仁,在蘇州創建「齊升院」,作為火葬場,「撥沒官田供為常住,貧民死而家不能津送者,則與之棺後焚瘞焉」。土葬也好,火葬也好,政府只是給予資助,而不是強行介入。

文明的社會,不但要讓生者有尊嚴地活著,也要讓逝者有尊嚴地安息於九泉。火葬或者土葬,其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尊重逝者的尊嚴。

作者:知史團隊,原文刊登日期:2018年4月26日,現為刪節版。

圖片: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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