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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的歷史|豫遊中原

「鬥」的歷史|豫遊中原

說起鬥雞,它確實是中國的一絕。鬥雞比世界上其他善鬥的動物「鬥」的歷史要長得多。從北宋至近代,開封鬥雞活動一直盛行於民間。雞愛好者,在開封俗稱「玩鬥雞」,以鬥雞為樂。玩鬥雞者,多愛練武,又愛喝酒,義氣深重,紀律嚴明。玩鬥雞的人都有一種傳統,即「論道不論親」,如果有人真正愛雞,通過朋友介紹,皆可無償贈送,但是必須遵守幫規:

1.鬥雞隻能自養不能轉讓,更不能與其他雞交配繁殖。

2.如果中途因故不能繼續餵養,原雞送回或自己殺吃皆可,但必須把雞頭、雞爪送還原主,以示信義。

如果不是愛好者,只是為別人尋求,即使是至親好友,也是空口舌。所以玩鬥雞者對行外人是「寧捨千金,不捨一蛋」,更不要說雞了。

每年農曆正月初二,是鬥雞比賽的日子。農曆二月二、三月三、四月四,也是鬥雞的好時候。除正月初二外,二、三、四月的比賽時間都不固定,一般都選在月初第一個星期天。日子選定後,就要選擇鬥雞坑了。所謂「鬥雞坑」,是因鬥雞的場地低於四周地面而得名。開封的「鬥雞坑」,從清末到民國一直在開封北部「裡城」東門以外的廣場上。

每次鬥雞比賽時,鬥雞坑觀者甚眾,熱鬧異常。鬥雞坑的主持人叫「雞頭家」、「雞頭」。雞頭又是鬥雞勝負的裁判,還是鬥雞找對拉線的介紹人。雙方在鬥雞坑鬥雞,先由雞頭搭橋說合,然後互相看雞,叫做「搬眼」。

原則是:個頭、體重、雞齡基本相同的才能相鬥。雞頭髮令:「拉雞!」雙方抱雞入場。雞頭再令:「預備」,雙方各抱雞蹲於圈內,兩雞雞頭相照。雞頭喊「撒雞」後,雙方同時放手,退出場外。15分鐘為一盤。雞坑兩端,各備有清水一桶,供「使水」之用,就是鬥過一盤兩盤之後,為了讓鬥雞保持清醒,不使雞的體溫繼續升高,經雙方或一方要求,在雞頭下令「攏雞」以後,雙方把雞子抱起,然後把毛巾浸濕,先把雞頭和口腔內的淤血洗淨,再沾清水浸濕鬥雞的胸腹與兩翅之下,以利於恢復疲勞、繼續戰鬥。鬥雞坑有一條多年形成的規矩,就是不論雙方鬥得如何精彩頑強,都不准拍手叫好,以免打架生事。

不僅場上如此,場下欣賞別人的鬥雞時也是如此。據老人們介紹,平時看別人的鬥雞時,只能誇獎,不能說孬。一誇主人倒茶,二誇主人拿煙,三誇主人拿酒,四誇主人拿出燒雞盛情招待。如不懂此俗,看雞時說雞孬,一說雞孬受冷淡,二說雞孬就會被攆走。當主人下逐客令時,無論再怎樣花言巧語,也難以挽回難堪的局面。舊時鬥雞是一種賭博。現在,鬥雞活動已成為社會的體育競技和民間娛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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