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史

35.06|我想罰你吃豬肉!|豬事大吉

35.06|我想罰你吃豬肉!|豬事大吉

我們與朋友玩遊戲的時候,常以吃辣椒、吃芥末等作為懲罰。吃豬肉也算是一種懲罰?這是怎麼一回事?

 

李載仁是唐朝皇室後裔,在五代十國時期為了逃避戰亂而到江陵,後被任命為官。他天不怕,地不怕,最怕吃豬肉,視吃豬肉為「最大災難」。有一天,他趕著騎馬到朝廷會見君主,忽然見到兩位部下打架。他勃然大怒,命令廚子拿來飯和豬肉,罰兩位打架的部下將飯和豬肉吃光。兩位部下強忍著笑,面對面將豬肉吃光。正當李載仁準備上馬出發之際,他再向部下訓示︰「假如你們再犯,下次我會在豬肉裡放酥油!」旁觀的人聽後都忍俊不禁。此後,李載仁罰人吃豬的事成為有趣的故事流傳下來。
 

 

有人認為李載仁的故事教導我們對不同的人應要採取不同的方法,如果只以自己的喜好去訂立處罰,不但不能達到效果,更有可以招至惡果。亦有人認為故事道出不可將自己的喜惡強加於人,這樣不但沒有作用,還會鬧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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