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史

訂婚與婚書

訂婚與婚書

我們所見的古代婚書多為古人訂婚的婚書,也叫鸞帖、婚帖、庚帖。為什麼訂婚的時候要有專門的法律文書呢?這應與古人對訂婚的重視有關。   訂婚是男女雙方在結婚以前預訂婚約的行為。古代的婚姻是由父母包辦,訂婚是男女雙方家長確立兒女婚姻的一種被廣泛認可的形式。訂婚被視作婚姻成立的前提條件,每對夫妻都要經歷這個步驟。民間老百姓對於訂婚,更是非常重視,把它當做婚姻中的一件重大事件。  


  古代的訂婚儀式包括聘禮和婚書,它們標志著婚姻關係的確立。   婚書是中國古代婚姻的書面契約,亦稱「許婚契約」、「定帖」、「定親帖子」、「嫁娶禮書」、「龍鳳帖」、「龍鳳禮書」。   明代小說《警世通言‧王嬌鸞百年長恨》中一位媒人曾這麼說:「可寫合同婚書四紙,將一紙焚於天地,以告鬼神;一紙留於吾手,以為媒證;你二人各執一紙,為他日合卺之驗。」從這段文字可以窺知婚書在訂婚儀式中非常重要,撰寫訂婚文書後既要留給媒人留底為證,還要分給男女雙方供日後成婚之用。  


  訂婚中除了婚書之外,就屬聘禮重要了。   古代訂婚時聘定的禮物也叫紅定,民間亦稱作彩禮。古時候常以雁、羊、酒為聘禮,富家聘禮極盡奢華,平常百姓則根據自家財力贈送聘禮。北宋以後常以酒為聘禮,裝酒的酒瓶或酒壺用紅彩纏繞,抬油的擔子也用花紅繳擔,名為紅定。民間聘禮相對簡單,亦有以錢財為禮的。  


  訂婚儀式至今仍在一些地方延續,千姿百態的訂婚儀式體現了華夏民族的民俗風情,也反映了人們對婚姻的重視,寄托著人們美好的祝福和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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