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史

為什麼用陰謀整治人叫做「給人穿小鞋」?

為什麼用陰謀整治人叫做「給人穿小鞋」?

現在所說的「穿小鞋」多指使用陰謀手段給他人設置困難,其實古代的「穿小鞋」,是指古代女子纏足時所穿的小鞋。為什麼詞義會有這樣的變化呢?  


  這種「小鞋」據說是南唐後主李煜所始創,他做皇帝期間,生活奢侈糜爛,讓宮女用很長的白布纏足,把腳纏成又小又尖的彎彎「月牙兒」,站在畫有荷花的金蓮台上跳舞,讓自己觀賞享樂,所以這種腳又叫「三寸金蓮」。   後來全國便興起了婦女纏足的風氣。纏足後,腳小了,當然只能穿小鞋了。後來的一千多年,漢族婦女一直保持著這種纏足陋習。  


  而這真正的「小鞋」轉變成使用陰謀詭計的「小鞋」,據說有這樣一個故事: 古時男女婚姻基本上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當媒婆們說媒時,都會提出要女方的鞋樣子,為的是向男方證明女子的腳是小的,是纏過的。男方如果同意了這樁婚事,就要按女方提供的鞋樣大小,做一雙繡花鞋,連同訂婚禮品,送到女方家中。結婚時,新娘就穿著這雙小鞋來到婆家。這樣的繡花鞋自然是合新娘的腳,如果把這雙繡花鞋故意做得很小,新娘穿著就會很難受。  


  相傳北宋時,有一個名叫巧玉的姑娘,她的後娘要將她許配給一個又醜又啞的有錢人,巧玉堅決不從。後娘也沒有辦法,便暗暗想法子整治她。   恰逢有一位媒婆,把巧玉說給一位秀才。巧玉很中意,後母卻在背地裡剪了一雙很小的鞋樣子,讓媒婆帶給男方。男方根據這雙鞋樣子做了一雙小繡鞋。巧玉出嫁那天,這雙鞋怎麼也穿不上,害得她上不了花轎。於是巧玉羞愧難當,一氣之下便上吊自盡了。  


  後來,人們便將這種用陰謀整治人、或者利用職權給他人製造困難的行為叫做給誰「穿小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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