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史

丫鬟真的是戲劇裡面這麼奮不顧身嗎?

丫鬟真的是戲劇裡面這麼奮不顧身嗎?

古時將婢女俗稱丫鬟,也叫丫頭,這個稱呼也許與這些年輕女孩常常梳著丫形髮髻有關吧。

 

舊時在大戶人家做丫鬟的,一般是窮人家或是罪臣的女兒。她們被賣入有錢人家待候主人,沒有人身自由,是終日勞碌、看人臉色的奴僕。一旦成為丫鬟,她們就同娼優隸卒一樣,只能以賊民的身份生活,在「良賤不婚」的古代社會,她們不能與良人即士農工商通婚——婢女做小妾,不能算是婚姻,因為妾在法律上不是配偶身份,與主人沒有婚姻關係。

 

俗話說「小姐身子丫鬟命」,將小姐和丫鬟放在一起對比,更顯現了丫鬟命運的不幸。她們是主人的財產,受主人的人身控制,不能告主、叛主,《唐律》還規定主人強姦僕婢婦女不算犯罪。雖然法律也規定不能隨意殺害她們,但主人可以減刑。因此,丫鬟們的生命和尊嚴都是沒有保證的。

 

但在戲劇舞台上,卻有一批率真坦誠、敢作敢為的丫鬟形象。如在荀派的《紅娘》(紅娘)、《春草闖堂》(春草)、《賣水》(梅英)、《花田錯》(春蘭)等以丫鬟為主角的劇碼中,這些小花旦聰明伶俐、天真爛漫、機智潑辣,又帶有一種反抗精神。她們是小姐的貼身丫鬟,因此最能看透小姐的心事,在小姐的愛情遇到挫折時,她們總能不顧自身安危,竭盡全力為小姐與儒雅書生穿針引線,使他們的愛情得以衝破禮教束縛而有情人終成眷屬。也許在這個過程中,也體現了她們對自身價值和幸福的執著追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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