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街現象既然無法禁絕,朝廷中的有識之士就將它作為了生財之道。北宋政府支出龐大,財政壓力一直不小。宋神宗的「熙寧改革」加強了國家職能,各方面都要用錢。於是在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宋廷開始徵收「侵街錢」,即向違章建築徵稅。據說開闢「侵街錢」稅源的,是時任代理陝西轉運使的李稷。
《宋史•李稷傳》說,李稷在陝西各州、軍、縣、鎮實施時,民眾將他與另一個瘟官李察並稱,編出順口溜諷刺他:「寧逢黑殺,莫逢稷察」,寧可遇到鬼,也別碰到這兩位領導。宋神宗去世後,司馬光給宋哲宗上書,批評侵街錢盤剝百姓,與民爭利。於是,中央正式發文,明令取消侵街錢。但是除了「侵街」,還有「侵河」;除了「侵河」,還有「侵橋」。宋徽宗時,又增收「侵街房廊錢」以謀取經濟利益。「侵佔」現象屢禁不止的背後,是一個繁榮且擁擠的近代都市的形成。
東京汴梁繁華富麗,人口眾多,但城市環境卻不怎麼好。當時很多市民在牆上鑿洞,向街上傾倒垃圾,以至於政府規定,「穿垣出穢污者,杖六十」。而且,汴梁的大街多為土路,塵土極多。司馬光有詩云:「紅塵晝夜飛,車馬古今跡」。一旦下雨,街道又變得「泥滓狼藉滿街衢」,難以通行。元豐六年(1083年),高密郡王宗達去世了,神宗皇帝想親自去吊唁,正巧趕上陰雨。道路泥濘難行,只好先修路,幾天之後才抵達趙宗達府上。
汴梁環境這樣差,這可與它的首都地位不相匹配。於是,宋廷設立了新的城市管理機構 - 街道司,相當於今天的城管。不過細究起來,宋代的「城管」可真不好當。據《宋會要輯稿•職官》記載,街道司定額500人,薪資兩千文,身穿青衫子的工作服。他們需要「掌轄治道路人兵,若車駕行幸,則前期修治,有積水則疏導之。」也就是說,每當皇帝出行,公主出嫁,街道司就要先行修整道路,排除積水。他們「各執掃具、鍍金銀水桶」,前導灑掃。為貴人開路,這僅是街道司眾多職責之一。街道司還要負責清理街上的垃圾。政府規定,主管部門未及時清理垃圾的,與垃圾傾倒者同罪。東京這麼大,光這一項就夠街道司忙活的。這還沒完。街道司還兼負交警職責,維持首都交通安全。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年),朝廷頒行了「賤避貴,少避長,輕避重,去避來」的十二字交通規則,並於交通要害處豎立木牌廣而告之。街道司巡視街道,當發現「妨礙車馬過往」的情況,就得立即處理。
最後,對於侵街佔道、私搭濫建的現象,街道司還要查處。每一季度,街道司要匯報一次法令遵守情況。不如實匯報的,要嚴格治罪。
街道司兼著這麼多差事,實在幹不過來。為解決人手不夠的問題,政府採取面向社會招聘臨時工的作法。宋仁宗嘉佑二年(1057年),街道司招募了一些年強力壯的勞動力。再加上從八作司和正規軍抽調的人手,勉強可以維持運行。走筆至此,不僅感慨:歷朝歷代,基層公務員的生存狀況都挺悲催的!
資料來源:中華遺產2016-01《復活清明上河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