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教」一詞最早出現在漢朝。古人認為,胎兒在母體中能夠受孕婦情緒、言行的感化,所以孕婦應該謹守禮儀,持正心態,給胎兒以良好的影響。胎教在中國歷史上很早就有記錄,《大戴禮記•保傅》中說:「古者胎教,王后腹之七月,而就宴室。」又說:「周後妃(即邑姜)任(孕)成王於身,立而不跤(不踮腳尖),坐而不差(身子歪斜),獨處而不倨(傲慢),雖怒而不詈(罵),胎教之謂也。」《列女傳》中記載了太任懷周文王時講究胎教的事例,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孕期有關行為、攝養、起居各方面之注意事項。如除煩惱、禁房勞、戒生冷、慎寒溫、服藥餌、宜靜養等節養方法,以達到保證孕婦身體健康、預防胎兒發育不良的目的。西漢劉向的《烈女卷》更詳細地表述為:「古者婦人妊子,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跛,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於邪色,耳不聽於淫聲。夜則令馨誦詩書,道正色。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才德過人矣。故妊子之時必記載慎所感,感於善則善,感於惡則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