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有「四五清明」的說法,但事實上清明節並不固定在4月5日這一天,而是在4月4日-6日之間變動。這是什麼原因呢?
在中國傳統節日中,清明節是比較特殊的,其不但是重要的節日,同時還是二十四節氣之一。這也決定了清明的時間與太陽的運動密切相關。
地球繞太陽一圈的時間稱為「回歸年」或「太陽年」,太陽在星空背景下的運行路線稱為「黃道」。自清代開始,定以春分點為0度,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定為一個節氣,二十四節氣因而為24個特定的時刻,而非特定的24天。由於一年的長度是用太陽的運行定出,二十四節氣也是用太陽的位置定出,基本上,每一節氣在每年中的日期變動不大。
然而,一個回歸年實際長度為365.2422天,曆法上的一年長度則為365天,因此每年會多出0.2422天(相當於5.8小時),節氣的特定時刻也會每年「順延」0.2422天;如此一來,累積4年後為0.9688天,幾近一天,為修正之,故公曆曆法中有「閏年」制度,每4年會多出2月29日一天。若順延的結果,使得某節氣的時刻越過午夜至隔日,或因閏年之故而提前到前一日,都會使節氣的日期改變,但日期差異只會在3天內。
近幾十年來,「清明」的日期一直是在4月4日至6日之間變動的。天文年曆顯示,從2008年開始後的20年中,凡逢閏年以及下一年的清明均為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