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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如何統治和日常生活?

商朝如何統治和日常生活?

商朝(約公元前1600年~約公元前1046年),是中國歷史上的第二個朝代,是中國第一個有直接的同時期的文字記載的王朝。

夏朝諸侯國商部落首領商湯率諸侯國於鳴條之戰滅夏後在亳(今商丘)建立商朝。之後,商朝國都頻繁遷移,至其後裔盤庚遷殷(今安陽)後,國都才穩定下來。在殷建都達二百七十三年,所以商朝又稱為「殷」或「殷商」。

商代有很多方國,方國在殷墟甲骨文中稱為「某方」「多方」「邦方」等,方國首領可稱為「候」「伯」「邦伯」「任」「田」等。這些方國多由各部族獨立發展演變而來,與商王國缺乏內在聯繫,因而具有很強的獨立性。諸方國與商王國的關係錯綜複雜,有的始終為敵,有的或降或叛,有的長期結盟。

商朝並不是大一統的國家,而是一個以商王國為主體的鬆散聯盟。

殷商與方國是同盟關係,而商王影響力取決於商王國勢力的興衰,只有在政治和經濟實力雄厚之時,商王國才能凌駕於諸方國之上,形同中央王國。這時,商王才能以諸侯之長和盟主的身份對外行使王權,以命令的口吻支使方國首領。這種命令稱為「呼」 或 「令」。殷墟卜辭中有許多商王「呼」(「令」)某候、某伯的記載,說明商王對這些方國有一定的支配權。就連西方最強的周國,名義上同樣也承認商王為天下之共主。(雷海宗《國史綱要》)

商王對這些外部方國,只能以武力服人,而非以德服人。古人用「德化」或「德澤」這類詞彙表示君王聖德遠播四方。大國要謀求對小國的控制,就需要毅然地進行征伐,而支配征伐的靈力就是「德」。商、周二代的「德」就是靠征伐來實現的。

商代當時大國與小國是城市與城市的關係。城市國家很容易被征服,為了使統治永久化,有時不得不頻繁地進行征伐。

商代是城市國家,只要將對方的城池攻克,那麼對方就臣服了,再搶點戰利品和人民就可以得勝回朝。

商代時期還有大片空白領地,對商王國來說,沒有足夠多的人將這些領土全部佔領,當時是將主要敵對力量消滅,然後發佈命令讓佔領區的人民執行就可以了。這些政策稱為「律令」,同樣也是「德」。被佔領城市國家需要對中央王國表示臣服並定時朝貢。

商代時期建都要考慮環境條件,水源、地形、位置與交通、自然資源等因素。

大河支流沿岸多有商人聚落群,這樣的選址取水方便、可利用水運、便於農作,還能防火。考古發掘,商代聚落有城牆、城壕,聚落由內向外的排水設施。

為了保護居住環境,商代城址中手工業作坊大多數位於城址邊緣。為保證水源的清潔,商代水井許多打入生土下面的岩層,為防止泥沙混進井水,還有濾水設施。處理固體廢棄物,商代也有法律的規定。《韓非子.內儲說上》曰:「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廢棄物要堆放在指定位置。

商代聚落的選址、規劃、建築及環保等體現了和諧的人地關係。商代曆法和物候學知識表明了商文化的先進性,商的文化逐漸向四周擴展,傳播到長江流域和四川,對南方文化產生了影響。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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