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誤解的孝文化

被誤解的孝文化

《說文解字》中「孝」是:「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孝」由「老」和「子」組成,康殷先生於《文字源流淺說》中說,其字形就像「子」用頭去承老人的手行走,用扶持老人行走的形狀去表示「孝」。孝文化在中國五千多年的歷史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影響。然而,有些關於孝的看法在今人看來有不少爭議。本文將會抽取其中兩句探討。

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

這句話出自《論語・子路》:「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攁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葉公認為舉發自己的父親偷了羊的人是正直的,而孔子則認為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正直就在其中了。

由此可見,儒家思想看「慈孝」比正直更重要。對於這個觀點,很多人都不認同,認為這是「愚孝」。舉例說,父母虐待子女,那身為子女是否應該因為「孝」而忍氣吞聲?甚至當父母作奸犯科時,仍然要盲目維護父母?如此看來,儒家思想中的「孝」確實不合時宜?

其實不然!

慈孝非愚孝

儒家文化中的「孝」並不贊成盲目維護父母,孔子說:「事父母幾諫。」(《論語・里仁》),這裡指出若父母做錯事,還是要勸阻的。孟子也曾説:「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親之過小而怨,是不可嘰也。俞疏,不孝也。」(《孟子・告子下》)意思是説,對父母大的過錯要諫言,對他們小的過錯要容忍,否則就是不孝。所以父母若做錯事,並非一味幫其隱瞞過錯,反而要盡己所能去勸阻他们。

當然,儒家思想不主張一來就訴諸法理,它看「慈孝」比甚麼都更重要,主張在法理之上先顧念「人情」,但它並沒有否認其他道德價值。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這句話出自《孟子・離婁上》,原為「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意思是説,不孝的表現有很多種,而沒有盡到後代的責任是最為不孝的。舜没有告訴父母就娶妻了,就像他的父母不存在一樣,是不孝的,但君子認為舜不告知父母和稟告了是一樣合乎禮法的。

這句話看似自相矛盾,但實際上是孟子為舜「不告而娶」做開脱。

相傳,堯非常欣舜,要把女兒嫁與他,但是舜的父母卻對他很差,常常想害他。若舜告訴他們,那娶妻一事就會被阻撓,所以最後沒有告訴雙親就娶妻了。婚姻大事沒有告知父母,在當時是極不尊重父母的不孝之舉,但作為賢君的模範,孟子當然要替他作辯護了:若舜娶妻不成,就不能傳宗接代,那是最大的不孝。權衡兩者,舜最後只好選擇了「不告而娶」。「兩孝相存取其大」,這樣我們又怎能説舜不對呢?

慈孝貴乎敬

那到底孟子是否認同不能夠傳宗接代是最大的不孝呢?筆者認為他並不認同。《孟子・萬章上》說:「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孟子認為孝最大的表現莫過於尊敬父母。故若傳宗接代純粹只是生兒育女,繼後香燈,而沒有在父母生前给予尊敬對待,就不是孟子所説的孝了。舉例說,若一個人為家族繼後香燈,但是對父母呼呼喝喝,既不贍養他們,又不照願他們,甚至使喚年邁的父母照顧自己,這絕非孟子所説的孝。

孝文化當中有很多有趣的説法都被今人曲解,我們研讀時,切忌斷章取義,人云亦云。

作者:張秀琴老師

(本文曾於2020年9月22日在星島日報「悅讀語文」刊登,並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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