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育改革回顧

香港教育改革回顧

早期殖民地政府不重視教育

誰是教育改革的對象?這是本欄將會探討的問題。這問題看似簡單,而且不需問,亦不必問。教育,最後的受眾,所謂end-user自然是學生,但這只是指教育的對象;教改的標靶卻是遠遠超越學生的層次。香港教育改革並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探討前,實有需要交待一些背景資料。本文先談談香港教育改革一些歷史,下文再回應誰是主要對象。

香港教育改革歷史並不悠久,並非「古已有之」。從1842年香港被割與英國政府開始至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整整100年,教育並不是殖民地政府關注的事項。香港政府第一次有規模的把資源投向教育始於合併幾所鄉村學校,創建了中央書院(Central College)(即今皇仁書院,Queen’s College的前身),並從英國蘇格蘭聘請了英人史釗活(Frederick Stewart)為首任中央書院校長暨政府學校督學,時為1862年。此後史釗活每年均撰寫教育報告。報告雖偶有提及一些教育政策,如多聘外藉老師、英語學習時數、給與鄉村學校有限度的資助等;唯主調仍是以資料、總結為主,談不上改革。

軒尼詩總督為教改開山始祖

按政府檔案,殖民地積極的介入教育改革是在軒尼詩(Sir John Pope Hennessy)總督任內。軒尼詩為香港第八任總督,任期從1877-1882,約五年。1878年,香港政府憲報刊載了軒尼詩召開了教育會議並達成了在中央書院加重英語教學的決議。1880年,軒尼詩委任了處理政務司史釗活、律政司等高級官員及一些社會名流,如華人伍才(即伍廷芳),猶太裔印度藉商人庇理羅士(Emanuel Raphael Belilios),成立教育委員會,並責成委員就當時將成立的五所鄉村學校的角色及中央書院,升格為專上院的可行性進行研究。委員會花了兩年時間調查及討論,並於1882年發表相關報告書。雖說1872教育會議及1882教育委員會報告書為香港教改之始,唯改革的內容太窄,並未能整體的探討全港教育的發展。

全面教育檢視始於六十年代

真正對全港教育提出檢視及規劃的建議見於《1963年教育委員會報告書》。報告書由兩位英人R.M.Marsh &及J.R.Sampson負責。故又稱Marsh & Sampson Report。兩人來港八星期,探訪了香港不同類型學校,包括大學、中學、小學、工業學校、以至特殊學校、軍人學校,報告書重點在於基於當時香港的經濟環境,政府有限的資源應如何有效的向中、小學投放。

Marsh & Sampson Report後,政府每就不同教育議題成立委員會發表報告書,以期對症下藥,把問題解決。唯此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針對性的改革或可收一時之效,整體及長遠的發展始終缺歟。

七份教育統籌委員會報告書

踏入20世紀末,全球化列車全速開動,各國競相開展大規模教育改革,期望培育新世紀人材,香港亦不例外。1982年,香港政府一如既往從英國邀請外援呂衛倫爵士(Sir John Llewellyn),調查當時香港教育情況,並發表《香港教育透視:國際顧問團報告書》。根據報告書的直接及間接提議,政府自1984年起至1997年回歸後,短短13年,連續發表了七份教育報告書,內容有廣泛的探討,亦有個別深入的建議。從教育目的探討、教育研究方向、教育經費安排、何謂優質教育等宏觀性議題,到教師培訓、教師專業發展、教師組織、高等教育、私立學校的發展、課程與學生行為、整體學生語文能力、教師語文基準、推廣普通話等針對性議題均有涉獵,可以說為更大規模的、更有系統的教育改革作出了準備。

全面教育教革

嚴格來說,香港教育改革開宗明義以「教育改革」為名的始於教育統籌委員會於2000年發表的《香港教育制度改革建議》。此報告書涵蓋面極廣,幾乎觸及了當時社會上所有的教育議題。先是提出教育願景,希望建立終身學習的社會體系。改革原則要以學生為本,提出「永不放棄」、「講求素質」、「全方位學習 」、「全社會動員」等口號。訂立教育改革的重點:改革入學機制及公開考試,創造空間、改革課程及改良教學法、改良評核機制、輔助學與教、增加高中及以後的多元化終身學習機會、訂定有效的資源策略、提高教師專業水平、實施支援前綫教育工作者的措施……以教育層級劃分,有針幼兒教育、九年基礎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乃至持續教育。政府為有效的對教革作出監察,從2003-2006年前後發表了共四次的《教育改革進展報告》;期間,又發表了《高中學制檢討報告檢討》(2003年)《中學教學語言中一派位機制報告》(2005年)。力度之猛、決心之足均是史無前例。

教改倏忽又超過10年,效果如何?家長放心嗎?學生能愉快學習嗎?教師以專業為榮嗎?僱主滿意畢業生表現嗎?這些問題社會上不同持份者似乎都說不!新世代的教改是否一無是處?當然不!唯改革矛頭似乎並不能對準適切的對象。本欄前兩篇文章探討了近人佛門太虛大師因應佛教的衰落,提出了「人間佛教」的觀念,並因應古代僧伽體制中的某些制度,已難以適應近代社會的結論,而撰寫了《整理僧伽制度論》,以此作為從整佛門之基礎。佛教與僧伽,類似學校與教師,這才是教改的主要對象啊!

作者簡介:

邱國光
英國布理斯托大學博士,主修教育行政及語言教育。國史教育中心(香港)行政總監、「中華歷史文化獎勵基金」總幹事、「同心教育基金會(香港)」學術顧問、灼見名家專欄作家及「香港東坡詩社」副會長。研究興趣包括教育政策及管理、香港教育史、語言規劃、英語教學等。最近著作及編著作品包括:《香港青年政策何去何從》、《人間天堂-毛里求斯服務研習之旅》、《風采心·情·志—風采十五周年的故事》、同心一生一師系列《廣西越南篇》及《廣西越南續篇》、《校長也上課》等書。

(原文載於2018年4月11日灼見名家教育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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