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日軍投降中國以後繼續開火?

甚麼!?日軍投降中國以後繼續開火?

根據《日內瓦公約》,交戰國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投降後,投降方的將士需要解除武裝,接受受降方的指示,並將會變成戰俘。而公約就表明需要戰勝國保護戰俘的安全和權利。而在八年抗戰以後,日軍投降之後卻繼續開火。究竟是甚麼一回事呢?其實是投降日本官兵接受中國國民政府的命令,向試圖進佔受降區的中共軍隊開火。

日本於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8月接受《波茨坦宣言》並無條件向盟軍投降後,滯留在中國大陸的日軍官兵就需要接受中國國民政府的命令。日軍對國民政府的服從,猶如對日本天皇的服從,在南京的戰俘營的日軍主動將武器搬進國軍倉庫內,並主動向來訪的荷蘭軍官敬禮,同時卻沒有任何國軍士兵在場監督,自律性相當高。

而日本支那派遣軍總司令岡村寧次(1884-1966)則制定了《對華處理要綱》,全力支持中華民國為東亞第一大國,並希望中國可協助日本戰後的重建以及東亞復興,當中綱要就包括:日本軍民忠心於中國繁榮,以助中日合作;嚴守軍紀,愛護中國人民,確保地方治安;與國民政府合作,拒絕中共進佔;所有軍工業轉行予中方;引進日本專家協助中國開發;汪偽政府所有人員等待國民政府處理。

岡次寧次為了報答蔣介石(1887-1975)對日本「以德報怨」的政策,決定以軍事顧問的身份參與在圍剿中國共產黨(中央政府稱中共為「共匪」)的戰役內,是為本題的「投降後仍然開火」的意思。岡村寧次曾於徐蚌會戰(中共方面稱之為淮海戰役),並下令對華投降官兵接受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的命令,而蔣的命令是日軍在國軍到來前嚴守陣地,不可以令任何「個別勢力」(即中共)有機可乘。為此,投降日軍曾經在廣西省藤縣擊退以人海戰術來犯的共軍,並有2600多名日軍參與山西閻錫山(1883-1960)部隊圍攻中共。

故此,部份日軍為了確保駐地得到國民政府接收,未有解除武裝,如山東省的日軍第一軍及第四十三軍有完全的軍事建制及武裝。為了實行這個政策,國民政府在戰後將日本的支那派遣軍總司令部,改名為「中國戰區日本官兵善後總聯絡部」,已投降的日本士兵為「徒手官兵」而不是「戰俘」。名義上,這個機構是為了安排日本僑民回國,但仍保留了日軍五架指揮戰機、戰時通信系統,並在實際上用作指揮日軍保護戰略重地,岡次寧次接受了這個「聯絡部」的長官委任令。

岡村寧次上任後,隨即負責在十個月內將200多萬日僑遣返回日本,並接受中國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命令,派員修復津浦鐵路、隴海鐵路等鐵路,方便國軍前來接收。直至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共有14萬日本陸軍駐防在山東、山西、河北的鐵路,另有4萬日軍及3萬日本平民被徵為交通及技術人員,負責交通運輸事務。而被徵召的「徒手官兵」納入了中國政府軍的體制,待遇比起作為一名戰俘實在好得太多,士兵每月可領25兩白米及200元,士官400元、尉官2000元、校官4000元、將官8000元。

這些留在中國協助中央政府圍剿中共的投降日本官兵,對於中國政府接收淪陷區域發揮了重大作用,可見蔣介石推行「以德報怨」政策的背後動機,除了是個人對日本的情感以外,還包括了在現實上的政治考慮和利用。日後,這些日本將官將組成軍事顧問團,協助撤退到台灣的蔣介石及其國民政府設計「反攻大陸」的計劃。

參考資料:

  1. 吉田裕著、周保雄譯:《亞洲、太平洋戰爭》(香港:中和出版,2018年)。
  2. 林照真:《覆面部隊——日本白團在台秘史》(台北:時報文化出版,1996年)。
  3. 國史館編:《蔣介石先生年譜長編》(台北:國史館,2014-2015年)。

作者:陳沛滔,香港大學中文學院哲學碩士生,香港大學文學院本科畢業。現為國史教育中心(香港)青年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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