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建政後與香港的關係

中共建政後與香港的關係

1948年(民國三十七年)的國民政府及中國國民黨已經兵敗如山倒,完全崩潰的結局似乎無可避免。內戰的另一個主角——中國共產黨在建立新政權以後如何與香港和英國相處和共存,就成為了中國外交史上的一道問題。當然,新政權並不認為香港問題是「外交問題」,而是「內政問題」。

英國首相邱吉爾(Winston Churchill,1874-1965)在二戰末期時曾經表明,香港會落入中國手中只會在「跨過他屍體上」的情況下發生,香港只會繼續是大英帝國在東方的明珠和堡壘。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垣宣言》並無條件向同盟國投降時,英軍旋即派出身處在澳洲附近的皇家海軍夏愨上將(Admiral Cecil Harcourt,1892-1959)來港進行接收工作。蔣介石見無可奈何,就接受這個政治現實。對於後來中國內戰的形勢來說,香港保留在大英帝國體制內,就令香港未有被共產黨攻佔。

雖然英國政府及香港政府知道香港問題可以透過政治方法解決,但是仍然決定增兵香港,以防範中共軍隊進佔香港。而中共中央亦確實曾經有過「五年內解放香港」的計劃,但是在1949年10月攻佔廣州以後,毛澤東(1893-1976)和周恩來(1898-1976)就指示共軍「暫時不動香港」的政策,未有跨過深圳河。「不動香港」的原因,在於毛澤東等中共領導人理解到香港開埠乃至八年抗戰時期,中國都能夠透過香港這個中轉港取得經濟利益及物資,故此在中國新政權初建之時隨即出兵香港,並不是一個實際的行為。

1951年,中共中央提出「長期打算,充份利用」的對香港方針,表示香港有三大作用:第一,香港的自由港地位可以讓中國吸收外匯、發展對外貿易。第二,掩護中共人員的出入,打破「敵對勢力」對中國大陸的封鎖。第三,香港作為國際諜都,能夠在此地收取對於西方世界的情報。這些在外交上的現實主義,就令中國未有因為「維護國家領土完整」等理由而在政治層面上提出「收回香港」的想法。

而在1951年以前,香港與中國大陸雖然有邊界的概念,但是於深圳河處都沒有如今天般設立出入境制度,因此兩地人民都能夠自由來往,諸如魯迅等人都是很自由地來到香港進行演講。但在中共建政以後,中國政府及香港政府就各自在自己貼近對方邊界的位置,設立了邊境檢查制度,香港人前往中國大陸,就需要得到香港政府簽發的「回港證」以及中國政府簽發的「回鄉證」。而大陸居民前往香港,就需要得到中國政府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雙程證)及香港政府相關許可,但由於香港政府因為政治考慮,而沒有嚴格執行自身的出入境政策,故此進出香港最重要的證件則是中方的雙程證或單程證。

如果這條邊界具有地理、政治及文化上的意義的話,深圳河對於香港與中國在不同層面上的區隔就從1951年延續至今,並塑造了兩地人在很多觀念上的不同。

參考資料:

  1. Caroll, John M., 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07). 中文版可參見高馬可著,林立偉譯:《香港簡史》(香港:蜂鳥出版,2021年)。
  2. Carroll, John M., The Hong Kong-China Nexus: A Brief Histor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22).
  3. 鄭宏泰、黃紹倫著:《香港身份證透視》(香港:三聯書店,2018年)。

作者:陳沛滔,香港大學中文學院哲學碩士生,香港大學文學院本科畢業。現為國史教育中心(香港)青年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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