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日本的關係源遠流長,兩國作為鄰居都充滿了不少歷史上的恩怨情仇。作為一個現代人,我們學習歷史的原因非在於記恩而忘仇,而非要記仇而忘恩,更重要的是我們如何從歷史上學習到教訓,銘記過去之時,同時發展未來美好的「明朝」。
隋唐中國作為全亞洲最強大的帝國,日本在推古天皇時期(554-628)已經派出「遣隋使」來華學習中國的典章制度和儒家文化。在唐高祖李淵擊敗隋朝以後,日本就派出「遣唐使」,當中最著名的就是仿傚大唐首都長安,在日本以同樣規劃興建京都。在朝貢秩序下,日本也曾經向中國稱臣,成為中國的藩屬國,日本國王(亦即天皇,後來誤以幕府征夷大將軍為國王)是需要接受中國皇帝冊封才算是「名正言順」。這一宗藩關係,在朱元璋(1328-1398)成立明朝以後也不例外,雖然此時的日本不太願意,起碼明太祖是延續兩國的宗藩關係的。
明洪武元年(1368)十一月,《皇明從信錄》有載:
「遺使頒詔,報諭安南、占城、高麗、日本,各四夷君長詔曰:『昔帝王之治天下,凡日月所照,無有遠邇,一視同仁,故中國尊安,四夷得所,非有意於臣服之也。自元政失綱,天下兵爭者十有七年,四方遐裔,信好不通。朕肇基江左,掃群雄定華夏。臣民擁戴,已主中國。建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頃者克平元都,疆宇大同,已承正統。方與遠邇相安於無事,以共享太平之福。惟爾四夷君長酋帥等,遐邇未聞,故茲昭示,想宜知悉。』」
意思即指大明已驅逐了蒙古韃子,大明成為了「中國」、中華之主後,即通知周邊的舊藩屬國奉明為正統中華。於洪武二年(1369),又有針對日本國之敕書:
「上帝好生惡不仁者。向者,我中國自趙宋失馭,北夷入而據之,播胡俗以腥膻中土,華風不競,凡百有心,孰不興憤?自辛卯以來,中原擾擾,彼倭來寇山東,不過乘胡元之衰耳。朕本中國之舊家,恥前王之辱,興師振旅,掃蕩胡番,宵衣旰食,垂二十年。自去歲以來,殄絕北夷,以主中國,惟四夷未報間者,山東來奏倭兵數寇海邊,生離人妻子,損傷物命。故修書特報正統之事,兼諭倭兵越海之由。詔書到日,如臣,奉表來庭;不臣,則修兵自固,永安境土,以應天休;如必為寇盜,朕當命舟師揚帆諸島,捕絕其徒,直抵其國,縛其王。豈不代天伐不仁者哉?惟王圖之。」
在此敕書上看到太祖朱元璋洪武一朝,示自己為「中國」,一來希望日本可以向大明稱臣,將其納入中華帝國為中心的秩序,亦即我們所稱的「朝貢體制」;二來,亦希望日本可以解決倭寇屢犯邊境、殺人之事,此種政策方針為歷代明朝皇帝所繼承。明太祖表明,如果日本不去主動解決倭寇問題,而又再「屢犯中國」的話,即會派兵出征日本國。雖然太祖著眼於解決倭寇問題,但很明顯他希望將日本納入中華秩序作為手法,令日本臣服以外亦可解決倭寇。
而日本在中國元季、明初時正處於鐮倉幕府時期(1192-1333)以及室町時代(1336-1573),由武家源氏、武士階級主持朝政,令其對外政策變得相當強硬。而太祖所說之倭寇問題乃係源自南北朝之內戰期間,大量因戰亂失去主公、非御家之武士失去職業,成為浪人。再加上因為很多商人沒有得到明朝政府勘合制度之幫助,故兩者混為一體,成為了武裝的商人集團,並湧向中國大陸沿海,從事走私貿易。後來的「倭寇」大多為福建之漁民與農民,原因在於明洪武年間實行海禁,很多人無以維生故加入倭寇以得謀生,或為倭寇作嚮導,為禍中國沿海地區。
而明太祖曾經三次派使訪問日本,商談解決倭寇問題及建立宗藩關係的事宜。此處待續,欲知後事如何,請看下回分解。
參考資料:
- 田中健夫:《中世対外関係史》(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75 年)。
- 陳沛滔:〈洪武朝之中日交通與中華意識的關係——以遣使為中心探討〉,載於香港史學後進倡議編:《史學新秀年獎2019論文集:香港本科生史學論壇》(香港:香港史學後進倡議,2022年),頁22-32。
- 陳建:《皇明從信錄》,收於四庫禁燬書叢刊編纂委員會編:《四庫禁燬書叢刊》(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史部,第一冊,第四卷。
- 載尾形勇編、陳柏傑譯:《日本人眼中的中國:過去與現在》(新北:台灣商務,2017 年)。
作者:陳沛滔,香港大學中文學院哲學碩士生,本科於香港大學文學院畢業。現為國史教育中心(香港)青年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