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攻伐蒙古時之中華意識
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起事時就根據了中原人民仇視蒙古人之心態,高舉反元口號,認為蒙古人出身漠北此等化外之地,屬於先天性無廉恥的民族,而漢族文化需要在中國土地上建立起真正代表中華文化的政權,極具文化種族主義色彩。朱元璋曾發出檄文痛批蒙古政權,曰:
自古帝王臨御天下,皆中國居內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國,未聞以夷狄居中國而制天下也。……自是以後,元之臣子,不遵祖訓,廢壞綱常,有如大德廢長立幼,泰定以臣弒君,天曆以弟鳩兄,至於弟收兄妻,子征父妾,上下相習,恬不為怪,其於父子君臣夫婦長幼之倫,瀆亂甚矣。……當此之時,天運循環,中原氣盛,億兆之中,當降生聖人,驅除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予恭承天命,罔敢自安,方欲遣兵北逐胡虜,拯生民於塗炭,復漢官之威儀。……予號令嚴肅,無秋毫之犯,歸我者永安於中華,背我者自竄於塞外。蓋我中國之民,天必命我中國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予恐中土久污膻腥,生民擾擾,故率群雄奮力廓清,志在逐胡虜,除暴亂,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國之恥,爾民等其體之。
而朱元璋則以傳統華夷觀「華尊夷卑」之概念重建整個以漢人為中心的中華觀念。而明太祖以承天命之名繼元得國,取代了元順帝妥懽貼睦爾(1320-1370)成為天下之新主人。在上引文看到太祖對於元朝統治下無「中國」綱常的批評,蒙古人不再主「中國」,而明朝的建立則是漢人朱家主「中國」,成為「天下」共主,蒙古則是「胡戎」,是為自己之政權正當性提供基礎。「元幼主死,太祖命作文以祭,多不稱旨。海虞錢甦草一通以獻,中有雲『爾失天下,乃夷狄之所本無;我得天下,乃中華之所固有。』太祖大喜。」則說明了朱元璋視蒙古從來沒有「天下」,只是實際上控制「中國」,卻沒有任何道統。在稱呼北元之蒙古王子時稱其為「故元幼主」,不許蒙古人在對明朝關係時以「國」自居,強調以明為「國」,他者則為夷狄,體現太祖對華夷觀之理解。而太祖在即位之後,又大力移風改俗,務求禁止不合漢族「中華」禮節的胡風服飾在民間繼續流傳,即又體現了所謂「中華」與漢族劃上等號,而此則乃係文化主義作本位思考中華意思之彰顯。
日本故京都大學教授宮崎市定(1901-1995)認為朱元璋欲使他所建立之明朝返回宋代之格局,不想有胡族滲入「中國」之內,認為明朝的建立是「中國」近代民族主義國家的特徵,即單民族國家,而太祖心中的「中國」是漢族的「中國」,而中國作為天朝上國,物產豐盛,而四方諸蠻族則因其貧困則應向中國納貢,而中國則應發揮大國、宗主國應有之道義,向其藩屬國家送出物資,以示大國氣度。
而明代亦繼承了中華意識的現實體現,即朝貢體系。太祖繼承了「中國」的意識,建立朝貢貿易體制,要求外國接受中國朝廷的冊封後方可來華作買賣,進行勘合交易。而最初的港口設於廣州、泉州、寧波三個地方,亦配合海禁令進行,而中國與外部世界的聯繫也只有通過進貢的形式。太祖之所以實行海禁是為了杜絕民間的走私貿易,以令官方獨佔朝貢貿易,目的不是單純為了商業利益、消滅倭亂,而是在政治意義上嚴格維持宗主國與進貢國的上下關係,朝貢關係的前提是朝貢國接受「中國」的當地國王的認可,臣服於明朝之下,而明朝的回禮往往是出超,回賜的禮物是貢品的幾倍,乃在明朝於強調的是朝貢關係的政治禮儀,建立「禮的秩序」,故此朝貢制度、貿易、海禁是三位一體,體現出中華意識的政治意義。
參考資料: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明太祖實錄》,洪武十一年(1378)六月辛丑朔,卷119,總頁1935-1936。
- 朱元璋:〈丙寅檄諭齊魯河洛燕薊秦晉之人〉,吳元年(1367)十月二十三日,載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編:《明太祖實錄》(台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年),卷二十六,總頁401-404。
- 許振興:〈朱元璋的天命選授思想〉,載《學術月刊》,1986年8期(總期第207期,1986年8月),頁69-71、79。
- 許振興:〈宋明時期的「中國與世界」—《皇明祖訓》的啟示〉,載陳遠止、梁紹傑、潘漢光編:《明清史集刊》(香港:香港大學中文學院,2015年),第十一期,頁1-18。
- 陳尚勝:〈試論儒家文明中的涉外觀念〉,載氏著:《儒家文明與中國傳統對外關係》(濟南:山東大學出版社,2008年),頁1-20。
作者:陳沛滔,香港大學文學院畢業,主修中國歷史及文化。現為國史教育中心(香港)青年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