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 日期:1839年6月4日
- 地點:廣東虎門
- 人物:林則徐、廣東文武官員等
林則徐到煙池監視銷煙。
是日消化煙土「計二百三十箱,又六百袋」。
林則徐給道光帝的奏摺中談到,對於竄犯沿海各地的走私船,與「有牌照」的商船不同,「槍擊炮轟皆其自取」,而且,不但水師能夠剿除,就是雇募沿海水手,利用火攻之法,亦能獲勝。
#知史討論
「林則徐銷煙池舊址兩個銷煙池為正方形,邊長五十余米,當年為防止鴉片的滲漏,池底平鋪石板,池的邊緣欄樁釘板;池面搭起跳板,以便民夫站在跳板上反復翻攪,使鴉片徹底銷化;池後設有引水的水渠,以便車水入池,池前設有涵洞,用來排放殘渣廢水;為防止閒雜人員入內,在池岸四周設置了木柵欄,使之成為一個封閉的禁地。整個銷煙池的設計科學、實用。」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知史討論中的圖文資料來源:鴉片戰爭博物館官網「文物有故事」欄目,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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