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9年6月3日】鴉片戰爭日誌

【1839年6月3日】鴉片戰爭日誌

#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 日期:1839年6月3日
  • 地點:廣東虎門
  • 人物:林則徐、廣東文武官員等

早晨,林則徐收到送摺子的官差送來的三月二十二日(即1839年5月3日)以前的京中來信,閱讀了邸報,後來怡良、豫堃、熊聲谷藩伯三個人從省府來,林則徐去和他們見了一面,並在厚庵船裡吃了午飯。

林則徐趕去虎門銷煙現場,在廣東文武官員的陪同下親自主持銷煙。

虎門搭起了一座禮台,前面掛著一面黃綾長幡,上書「欽差大臣奉旨查辦廣東海口事務大臣節制水陸各營總督部堂林」,前方向海挖了三個大坑(每個長150英尺、寬75英尺、深7英尺)。廣東各高級官員全部出席。

由於銷煙是公開參觀的,加上是端午節前後,因此人們紛紛前往虎門淺灘。另外,不販鴉片的外商、領事、外國記者、傳教士等等,都專程由澳門或其他地方前來參觀,當中無一是英國人,以抗議清廷對英國人財產施加壓迫。

當中有帶同家眷之不販鴉片的美商C·W·金、傳教士裨治文、商船船長弁遜等十人,不信林則徐有辦法把所有鴉片完整銷毀,於是前來實地考證。林則徐干脆給他們進入池邊,讓外國觀察員直接詳看銷煙方法,沿途講解。待觀看全部過程、反覆考察後,皆心悅誠服,向林則徐脫帽致敬。

右翼副都統英隆也到了,到天黑一共銷煙170箱。

#知史討論

(1)美國漢學傳教士衛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1812-1884)在其著作《中國總論•第二卷》(1848)指出:「在世界歷史中,一個非基督教的君主寧願銷毀損害他的臣民的東西,而不願出售它來裝滿自己的腰包,這是唯一的一個實例。」

(2)林則徐本想將鴉片運回京師銷毀,不過御史鄧瀛認為為防鴉片被偷偷換掉,就地銷毀更好,道光帝同意。林則徐決定於虎門公開銷煙,接下來林則徐就要找出銷毀鴉片的方法。林則徐曾使用傳統的「煙土拌桐油焚毀法」,但膏餘會滲入地中,吸食者掘地取土,十得二三。後經了解,得知鴉片最忌鹽滷和石灰,於是林則徐找出第二種方法 —「海水浸化法」。「於海灘高處,挑挖兩池,輪流浸化……每化一池,必清池之底,免套搭牽混,滋生弊端。」

(3)姚薇元:「林則徐鑒於向來銷煙之法,以煙土拌桐油焚毀,但殘膏餘瀝滲入地中,慣於熬煎鴉片之人,掘地取上,十得二、三,『流毒仍盡絕。』 因此,改採海水浸化法。事前擇海灘高處,挑挖兩池,縱橫各十五丈余,池底鋪石,四周釘板,前設涵洞,後通水溝。又於池岸周圍,廣樹柵欄,中設柵廠數座,為文武員弁查視之所。其浸化之法,先由溝道車水入池,撒鹽成鹵,將所有箱內煙土,逐個切成四瓣,投入鹵中,泡浸半日,再投以石灰,立即湯沸,不爨自燃。復雇人夫多名,各執鐵鍁木爬,立於跳板之上,往來翻截,務使盡化。『俟至退潮時,啟拔涵洞,隨浪送出大洋,並用清水刷滌池底,不任涓滴留餘。』兩池輪流浸化,自道光十九年四月二十二日(1839年6月3日)起銷化,初時每日僅化三四百箱。其後手法漸熟,漸次增多,截至五月十五日(6月25日),業已銷化完畢。計所繳鴉片,除保留八箱作為檢查樣品外,其餘悉數銷化。其斤兩除去箱袋不計,實共二百三十七萬六千二百五十四(2,376,254)斤。」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虎門銷煙場景圖來源於鴉片戰爭博物館,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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