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 日期:1839年5月17日
(今日風平浪靜。)
#知史討論
「在例禁論和嚴禁論者中,有的提出以封關『絕市』來達到禁止鴉片的目的。早在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包世臣在他的著作《庚辰雜著》中曾提出此建議。他寫道:『鴉片之禁已嚴,而愈禁愈盛,以中其毒者則難以自止,而司禁之人無不早中其毒,又複得受肥規,卻再加嚴法,終成具文。此物內地無種,……但絕夷舶,即自拔本塞源。一切洋貨皆非內地所必須,不過裁撤各海關,少收稅銀二百餘萬兩而已。』『絕夷舶』,就是斷絕中外貿易,不讓『夷舶』來華。這樣,鴉片就斷了來源。包世臣認為這是『拔本塞源』的辦法。道光十一年(1831年),工科掌印給事中邵正笏上奏,認為『紋銀偷漏於外洋,鴉片流毒於內地』,是因為『漢夷交易』貽害,所以,他提出『惟有閉關不納,絕其貿遷,是為上策』。在1838年的『塞漏培本』議奏中,也有官員提及封關絕市。如琦善,他主張封關絕市,認為『不准通商,則鴉片無自而來』,從而達到禁鐘錶、玻璃、燕窩之屬,……皆至不急之物也,宜皆杜之。』龔自珍的『絕其源』、『宜皆杜之』的主張,實際上就是封關絕市。林則徐對此看法沒有表示異議。
林則徐到廣州後,一面查拿興販、吸食鴉片者,一面『為清源之計』,『拔本塞源』,勒令洋人繳出夾帶鴉片煙土,特別是勒令停泊於零洋的22艘鴉片船繳煙,這是完全正義之舉。洋人自知夾帶鴉片『理短』,所以也不得不交出鴉片煙土。林則徐認為,『鴉片貽害中華,久已勢成積重,若非籌拔本塞源之道,斷難收一勞永逸之功。』道光帝對此看法很讚賞,批示道:『來源外斷,栽種內除,雖不肖之徒處處皆有,無從購覓,勢亦不禁自絕也。』這意味著清廷上下已把杜絕鴉片來源擺在首要位置,看得比『重治吸食』還重要。
杜絕鴉片來源就涉及廣州這一唯一對外通商口岸的開關問題。如上所說,包世臣、琦善、龔自珍都主張封關,認為這是『拔本塞源』的根本辦法。林則徐雖然沒有主張不分青紅皂白封關,但他也把斷絕貿易作為『塞源』的重要輔助手段。如道光十九年(1839年)二月,虎門銷煙前,英國大鴉片商顛地企圖脫逃,被林則徐截回,並照歷屆英商違抗即行封艙之案,移諮粵海關監督豫,『將各夷住泊黃埔之貨船暫行封艙,停其貿易』。林則徐認為,『此次特遣查辦,務在永杜來源』。 『鴉片之禁,不但宜嚴于百姓,實可倍嚴于夷商。』因此,在收繳鴉片後,他要求來華貿易的『夷人』都要『出具甘結』,聲明『嗣關法律,照樣可以依法緝私,懲治販賣鴉片的來華『夷人』。這是中國的主權,不以『夷人』接受與否為轉移。當時,林則徐卻十分看重這種傳統『具結』。由於英方不肯如式具結,所以,清政府邁出了封關絕市這一步,下令斷絕中英貿易。
中英貿易斷絕後,順天府尹曾望顏奏請『封關禁海』,斷絕所有對外貿易。他認為只斷絕中英貿易還不行,『若聽他國夷船互市,安知其不將載來煙土寄頓英吉利船內,如從前零丁洋寄頓船之故習?而載彼貨入口,載我大黃茶葉出口,安知其不為英吉利轉運乎?』因此,他建議,『無論何國,不准通商』。同時,他主張在封關的同時嚴『海禁』,『除口內往來船隻不禁外,其餘大小民船,概令不准出海,即素以捕魚為生者,亦止許法,認為要區別對待,不宜『概斷各國貿易』。區別對待,有利分化瓦解,『以夷治夷』,『使其相間相睽,以彼此之離心,各輸忱而內向。若概與之絕,則缺望之後,轉易聯成一氣,勾結圖私。』
以封關絕市杜絕鴉片來源的思想和決策,是一種簡單化的辦法,是一種不合時宜的錯誤思想和決策……」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知史討論的資料來源:鴉片戰爭博物館官網學術欄目《明清海防研究》第二輯:《鴉片戰爭前的鴉片論議新》,作者:鄭劍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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