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史記》記載,孝文帝執政不久,有司提出建議:「請立太子。」孝文帝卻不同意,說:「楚王,我的叔父,年齡大,天下事閱歷廣,深明治理國家的道理。吳王,是我的哥哥,仁義有德行。淮南王,是我的弟弟,陪伴我,德行也很好。難道不可以預立他們為皇帝的接班人?諸侯王宗室中有許多功臣,多賢能而又有德行,如果『選舉』他們中的一個人陪伴我,以防止我不能到達終點,是國家的靈光,是天子的福份。現在不實行選舉,而說必定是我的兒子,人們會說我忘記了賢能而有德的人,私於自己的兒子,這不是憂慮天下事,我不同意。」
這裏「選舉」二字第一次出現於《史記》,也第一次出現於中國皇帝之口。當然,孝文帝的選舉範圍很小,只限於自己的兄弟宗室之間,然而在當時他有這樣的視角,就已經很不簡單了。孝文帝的登臺實際上就是陳平、周勃等人從劉邦眾多的兒子中選出來的,他寬厚仁慈,心地善良。這一選擇對了,人民得到很多好處。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能將這一做法延續下去?當然,他所說的「選舉」還不知怎麼選法:是若干當事者在一起簡單地舉手表決呢,還是幾個人聯名推舉一個或幾個,再行表決呢?是「差額選舉」,還是「等額選舉」?更不知哪些人有資格參加投票?
還沒有等皇帝把他的「選舉方案」拿出來,有司就用強大的傳統力量把他的想法否定了。有司說:「立嗣必子」,這樣的做法在中國歷史上由來已久。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千餘年,都是用的立嗣必子的方法。(注:從商武丁開始,逐漸確立了父死子繼的制度。)在有司看來,兄弟之間接班,就要發生戰爭,國家就不久長;而立嗣為子,就沒有問題了。有司完全沒有理解孝文帝心中的選舉意識,他的選舉方法顯然不同於早先的兄弟繼承。接着,有司用漢朝的事實說服漢文帝:高帝親率士大夫,平天下,建諸侯,只有帝皇是太祖。諸侯王及列侯受封國者,都是國祖。太祖及國祖,各有子孫繼嗣,世世弗絕,這是天下的大義。高帝這樣的設定已經安撫海內了。
孝文帝可以違背殷、周,但不可以違背先祖。他屈服了。
中國封建帝王立嗣必子,哪怕是三歲兒子當政,把國家搞得一塌糊塗落後無生機,也不能因為用了賢人,而丟了世代相傳的一家江山。這是一條取捨方法,也是一條治理國家的唯一方法。中國的兒皇帝之多,是世界歷史上是少見的。中國到了最後一個封建朝代的尾聲,積貧積弱,割地求和,賠款求和,政治、經濟、社會腐朽落後,黑暗到極點,在世界史上也是罕見的。其實,中國這種立嗣必子的繼承方法,並沒有少發生戰爭,自司馬遷以後兩千年的封建社會,真正統一沒有戰爭的時間只有一千年,在另外的一千年裏國家分裂,戰爭不斷。社會在戰爭與統一的兩種狀態中往返。
如果當年孝文帝有膽量把他的「選舉法」說出來,並加以完善,也許會使封建社會的民本政治得到發展。
可惜,孝文帝沒有膽量說出並實施「選舉法」,表明他不是一個雄才大略的皇帝,但他做過的好多事情在中國歷史上是難能可貴的,在他當政的23年裏,「會天下新去湯火,人民樂業,因其欲然,能不擾亂,故百姓遂安。」「宮室苑囿狗馬服禦無所增益」,對他所寵倖的夫人「全衣不得曳地,幃帳不得文繡,以示敦樸,為天下先。」
好人政權,僅僅是好人而已。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