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史

宋朝的福利救濟機構是怎樣的?

宋朝的福利救濟機構是怎樣的?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面對貧富懸殊的社會現象,宋朝的福利機構如何救濟街頭的流浪乞丐呢?

宋代商品經濟發達,人口流動急劇,貧富分化懸殊,城市裡出現大量流浪乞丐,是不必意外的事情。寒冬季節,汴梁大雪漫漫,街頭上的流浪乞丐如何渡過寒冬呢?

按照宋代的法律,國家設立的福利救濟機構有義務要收養、賑濟這些流浪乞丐,以免他們饑寒交迫,橫死街頭。

宋神宗熙寧十年,朝廷頒發了惠養乞丐法,並於次年開始實行。惠養乞丐法規定,每年十月入冬之後,天下各州政府必須差官檢視內外老病貧乏不能自存者(包括流浪乞丐),將他們一一登記在冊,每人一日給米豆一升,每三天發放一次,從本年十一月初一開始發放,至來年三月的最後一天停止。

宋哲宗元符元年,宋廷又頒行居養法,詔令各州設立居養院,鰥寡孤獨貧乏不能自存者,以官屋居之,月給米豆,疾病者仍給醫藥。居養院起初只是收養鰥寡孤獨貧乏者,到了徽宗朝,由於在京遇冬寒,有乞丐人無衣赤露,往往倒於街頭,而居養院止居鰥寡孤獨不能自存之人,惠不及流浪乞丐,所以宋徽宗又下詔:遇冬寒雨雪,有無衣服赤露人,並收入居養院,並依居養院法。南宋時又廣設養濟院,高宗下詔要求臨安府的養濟院將街市乞丐之人盡行依法收養。可見養濟院的功能跟居養院類似,也收留流浪乞丐。

惠養乞丐法與居養法構成了宋代政府在寒冬時救濟流浪乞丐的兩套體系,一是由政府給流浪乞丐發放米錢,一是由國家福利機構收留無處棲身的流浪乞丐。兩種救濟都是季節性、制度化的,通常從農曆十一月初開始賑濟或收養,至明年二月底遣散,或三月底結束賑濟。不過,如果出現天氣嚴寒,或新糧未熟,或生病未愈等情況,政府也會延長救濟的時間。

宋儒程頤曾說,民不能自保,故戴君以求寧;君不能獨立,故保民以為安。民因不能自保,於是讓渡部分權利出來,擁戴君,而君則必須履行保民之責任,如果不履責,則君與民的契約取消,於是危亡至矣。

最早見於文字記載的,應是西晉。《洛陽伽藍記·卷第四·城西》:「寶光寺在西陽門外御道北。有三層浮屠一所,以石為基,形制甚古,畫工雕刻。隱士趙逸見而歎曰:『晉朝石塔寺,今為寶光寺也!』人問其故,逸曰:『晉朝四十二寺,盡皆湮滅,唯此寺獨存。』指園中一處曰:『此是浴室,前五步,應有一井。』眾僧掘之,果得屋及井焉。井雖填塞,磚口如初,浴堂下猶有石數十枚。」

至於公共浴室,就要到東京汴梁或南宋臨安這樣的大都會才有生存空間。《都城紀勝》列舉汴梁各行各業,提到「浴堂謂之香水行是也」。《西湖老人繁勝錄》也說:「開浴堂者名香水行。」十分可笑的是公共浴室因其水混濁而俗稱「混堂」,但卻自榜為「香水」。但是明代杭州有公共浴室,因為它是富庶之區的省會,低一級的城市就未必,也不見有其記載。

到了清乾隆年間公共浴室就越來越多,設施也越來越好。《揚州畫舫錄》以下的記載:

「浴池之風,開于邵伯鎮之郭堂,後徐寧門外之張堂仿之。城內張氏複於興教寺效其制以相競尚。由是四城內外皆然。如開明門之小蓬萊,太平橋之白玉池,闕口門之螺絲結頂,徐甯門之陶堂,廣儲門之白沙泉,埂子上之小山園,北河下之清音泉,東關之廣陵濤,各極其盛。而城外則壇堂之顧堂,北門街之新豐泉最著。並以白石為池,方丈余,間為大小數格;其大者近鑊水熱,為大池;次者為中池;小而水不甚熱者為娃娃池。貯衣之櫃,環而列於廳事者為座箱,在兩旁者為站箱。內通小室,謂之暖房。茶香酒碧之余,侍者折枝按摩,備極豪侈。男子親迎前一夕入浴,動費數十金。除夕浴謂之洗邋遢,端午謂之百草水。」

這些浴池的設施,已與洗浴中心興起前的現代浴室無甚差別了。看它們的名字也有點意思,一開始樸實無華,老闆姓什麼就叫什麼堂,或以地名命名,如「螺絲結頂」是本地風光。後來逐漸雅化,「園」、「泉」、「池」等名稱紛紛出現。再進一步,出現「廣陵濤」,則有文學趣味了。至於邵伯鎮,那是運河邊上一個大碼頭。乾隆六下江南,曾五次駐蹕此地。過往客商不絕,有洗浴的需要,浴室遂應運而生。

作者:知史團隊,原文刊登日期:2018年5月31日,現為刪節版。

圖片: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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