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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法醫學名著《洗冤集錄》

宋朝法醫學名著《洗冤集錄》

 現代法醫學的發展,例如DNA測試,讓一些冤案得以平反。古時又如何?當然不會是電視劇中,讓包青天做夢才能破案。宋朝的科學科技發展取得一定的成就,中國四大發明有三項都出現在宋朝,並非偶然。在法醫學上,也有突破性的發展,從南宋法醫學家宋慈(1186-1249)所寫的《洗冤集錄》可窺一二。

宋慈被尊為世界法醫學鼻祖,因為他在1235年開創法醫鑒定學。宋慈,建陽(今福建南平)人,他在理學家朱熹所創立的考亭書院拜吳雉為師,是朱熹的再傳弟子。宋慈在嘉定十一年(1217年)考取進士,先被授予鄞縣縣尉(掌管治安,從九品),後因父喪而未赴任,再被授予信豐主薄(掌管財務,從九品),都是與提刑無關。其後,他分別在廣東、江西、廣西、湖南擔任了四次提刑一職,亦因如此令他有了足夠的經驗和案例編寫《洗冤集錄》。

在《洗冤集錄》成書前,其實已有一部法醫學著作《內恕錄》供宋慈參考,他對這部著作加以綜合、核定,並配以自身多年的經驗和所提之刑,完成了《洗冤集錄》,為冤案作平反。

現存最早的版本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錄》,內容自「條令」起至「驗狀說」共五卷,包含檢驗總論、驗屍、驗骨、驗傷、中毒、救死方六大題材,內容是以檢驗屍傷的法令、驗屍的方法及注意事項、屍體發掘等十數項為主,教人作出死因的判斷。

《洗冤集錄》中有最重要的一句「獄事莫重於大僻,大僻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入之權輿,直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大意是告戒審案人員不能輕信口供,必須親臨現場驗證。自這套代表作出現後,《平冤錄》、《無冤錄》、《洗冤捷錄》亦相繼被編寫出來,推動了中國法醫學的發展。

作者:知史團隊,原文刊登日期:2020年5月3日,現為刪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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