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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婦女古代婦女分水嶺:唐之前婦女守節僅提倡,宋以後成變態規矩

古代婦女古代婦女分水嶺:唐之前婦女守節僅提倡,宋以後成變態規矩

   貞操,特指女性的貞潔操守。其含義包括婚前不與男人發生性關係,婚後不與丈夫以外的男人發生性關係,丈夫死後不改嫁從一而終等內容。總之一輩子只能有一個男人,不能與這個男人以外的其他男人有任何接觸。驗證是否處女的辦法,是一種特別落後的「守宮砂」,這是從西漢就開始的驗證工具。其實就是讓壁虎吞食朱砂,吞食七斤後將壁虎搗爛塗在女人的手臂上,據說紅砂不退色者為處女。此法古來有之,明清時入洞房前,實行「婚前驗處」,盛行此法。處女結婚後,守節一生,守節嚴重者,哪怕別的男人看一眼、碰一下、說幾句髒話也不行。中國古代,社會對貞操觀的看法是階段性的,明清時期發展到極致。

漢唐時期是開放的社會,守貞僅限於提倡

  對於女人的貞操觀要求,是從先秦時期的西周開始的,《周易》記載「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易傳》記載「女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周易》和《易傳》,為女人守貞操提供了理論上的支援,女人從一而終,對男人恒久,大吉大利;而男人對女人感情恒久,反而是大凶。對女人的要求從一而終,對男人的要求卻是「花心」,所以男人可以一夫一妻多妾,去花街柳巷尋歡做樂沒什麼,而女人如果「花心」,則是淫婦狐狸精。

  先秦時期雖然提倡女人守節,但對女人改嫁並沒有抵制,秦穆公的女兒辰嬴就先後嫁給晉惠公、晉文公。到了秦漢時期,對於女人守節更加提倡,戴聖著《禮記》,劉向著《列女傳》,班昭著《女誡》,朝廷對女人守節持提倡態度,但並沒有強行抵制女人改嫁。秦始皇修築懷清台,褒獎巴清寡婦,以勸導貞節。漢宣帝、漢安帝先後詔賜貞婦,「甄表門閭,旌顯厥行」。但在朝廷提倡向貞婦學習的同時,也出現了朱買臣的妻子離婚再嫁、焦仲卿的妻子被休後太守、縣令一再遣媒議婚、蔡文姬連嫁三次演義出「文姬歸漢」的故事現象。可見當時的風氣是女人改嫁很正常,但守節卻得到大力提倡。

  唐朝的皇帝具有漢人血統和鮮卑人血統,唐朝人對於女人守節和漢朝差不太多,甚至更為開放。唐朝的公主改嫁、再嫁,武則天公開選拔面首,李治娶了父親的妃子,唐玄宗娶了兒子的老婆,所謂「髒唐臭漢」,從上面就開了一個「好頭」,下面豈不上行下效?所以在漢、唐民間,對於女人守節沒有那麼嚴格。大詩人白居易有一首詩,名字叫《婦人苦》,公開為女人守節抱不平,詩中這樣寫道:「人言夫婦親,義合如一身,及至生死際,何曾苦樂均。婦人一喪夫,終身守孤孑;有如林中竹,忽被風吹折,一折不重生,枯死猶抱節。男兒若喪婦,能不暫傷情;應似門前柳,逢春易發榮,風吹一枝折,還有一枝生——為君委曲言,願君再三聽,須知婦人苦,從此莫相輕。」。白居易是名聞大唐的詩人,他的觀點代表了當時的社會主流媒體,雖然朝廷提倡守節,但社會上並未嚴格遵從朝廷的提倡。說是那麼說,怎麼做就不一定了。

宋朝,古代婦女貞操觀的分水嶺

  對於女人守節的嚴格要求,始於宋朝。具體說始於宋明理學的重要人物「二程」與朱熹。在程顥、程頤、朱熹之前乃至同時期,宋朝和漢唐一樣,僅限於對守節的提倡,但並沒有嚴格執行,民間也沒有形成守節的風尚。如宋朝時的名相范仲淹,與二程幾乎是同時代人,范仲淹的母親就改嫁他人,范仲淹並未反對,也並沒有因此看不起母親,非但如此,他還在自己投資的「義莊」裡,給予再嫁寡婦一定的費用,安頓他們的生活。另一位大文學家王安石,同時也是當時的名相,改革家,對於女人守節的看法和范仲淹一樣,曾經將自己的兒媳婦改嫁他人。而范仲淹與王安石,是與二程基本上算同時代人。

  北宋時代是古代婦女貞操觀的分水嶺時代,一方面是范仲淹與王安石為代表的「開放派」,一方面是司馬光、周敦頤、二程為代表的「保守派」。司馬光著有《家範》,認為「為人妻者,其德有六:一曰柔順,二日清潔,三日不妒,四日儉約,五日恭謹,六曰勤勞」,「夫,天也;妻,地也。夫,日也;妻,月也。夫,陽也;妻,陰也。天尊而處上,地卑而處下……故婦專以柔順為德,不以強辯為美也」,對如何做好女人提出了嚴格要求,周敦頤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萬物各得其理後和,故禮先而樂後」,給女人做出了卑下的定位,而二程的四傳弟子朱熹繼承了周敦頤、二程的衣缽,創出了一套朱子理學,提出女人「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正式為女人守節定了調子。

  朱熹為女人劃了一個圈,這個圈子嚴格限制了女人的性自由。可怕的是,朱熹是一個文化人,他劃的這個圈子,由於文化的傳播,化為女人的自覺行動。朱熹之後,女人徹底演變為男人的奴僕和附庸,「曲不可爭,直不可訟」,男人可休女人,而女人沒了離婚、改嫁的自由,只能一棵樹上吊死,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一但確定下嫁給了誰,哪怕只是訂婚,就將一生寄於這個人身上了。這個人死了,或守寡終生,或自殺殉夫,不許別的男人碰一下。從這個層面上說,朱熹是女權運動的仇敵。

元明清時期,婦女守節發展到極致

  朱熹之後的元明清時代700年間,中國的女人仿佛進入了地獄時代,在朱熹思想的影響下,這個時代的女人甘受男人的奴役,女人守節成為烈女節婦成為社會的主流。「男女授受不親」正是從這個時代開始的。朱元璋這個明朝的開國皇帝,對於朱熹的主張是極為推崇並從制度上大力支持的,明《會典》規定「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一家出了節婦,本家的差役都免了,所以造成宗族勢力爭先推出節婦的後果。而女人為了給本家族「爭光」,義無反顧地爭當烈婦、節婦,烈女的出現曾出不窮。據歷史記載的節婦烈女,《唐書》54人;《宋史》55人;《元史》187人,而《明史》不下萬人,重點表彰對象也有308人,至於清朝,更是比比皆是了。

  這個時期的烈女節婦,讓現代人想來,真真的有點不可思議。烈婦蔡松陽,嫁給葉三為妻,葉三因病早死,臨死前心疼妻子,勸她趁自己未死改嫁,結果蔡松陽揮刀自刎,先葉三而死,以明心志;華方氏嫁給了一個酒鬼袁堅,酒鬼丈夫死後,她在丈夫的棺材旁邊放了一口自己的棺材,活活餓死殉節;一位姓戚的女子,在新婚之夜丈夫暴亡,她隨之殉節而死,一天福沒享上;一位姓陳的女子,嫁給了一位生理功能不全的男人,無法享受性生活,跑回了娘家,結果父親將她生生縊死,父親也因羞愧自殺;一位姓李的女子,僅僅因為幾個軍爺說了幾句污辱他的話,就羞愧自盡;更有甚者,一位王姓女子,因為風吹門簾,懷疑有人偷窺,自盡而亡。而這些人烈婦之死,都是她們自願的,並沒有逼迫的成分在內,殊為可悲。

  至於不死守寡的人,生活其實也是非常淒苦的。正所謂「慷慨赴死易,從容守節難」、「晨風夜雨,冷壁孤燈,頗難禁受」。有一位節婦守寡60年,每天晚上拿出百枚銅錢灑在地上,摸黑尋找,直到找到後身心疲憊方才睡覺,這樣的日子竟然忍了60年,臨終才告訴後人她內心之苦。女人的苦日子,直到民國方才興起解放運動,到1949年新中國成立,女人方才徹底成為與男人平起平坐的「半邊天」,不再是男人的附庸。而女人能夠驕傲地站起來,則是改開以後的事了。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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