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史

重農抑商|回到秦時

重農抑商|回到秦時

重農抑商是中國歷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經濟指導思想,其主張是重視農業、以農為本,限制工商業的發展。從李悝變法、商鞅變法規定的獎勵耕戰,到漢文帝的重農措施,直到清初恢復經濟的調整,都是重農抑商政策的體現。《史記‧秦始皇本紀》載:「皇帝之功,勤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普天之下,摶心揖志。」

中國封建社會採取這種政策,歸根到底是由其經濟基礎決定的。封建國家的經濟基礎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這種經濟的主要部門是農業。農業是古代決定性的生產部門,提供給人們最基本的生活資料,農業生產的狀況直接關係到國家的興衰存亡。為此,歷代統治者都把農業當作根本性的大事,採取一系列督促、鼓勵、組織農業生產的措施,在國家經濟政策上向有利於農業發展的方向傾斜。通過發展農業,封建國家可以徵收穩定的土地稅來保證財政收入,還有利於社會穩定,將農民緊緊束縛在土地上。統治者認為,發展工商業不僅不如經營土地那樣使生活有保障,還會加劇勞動力從土地上流失,造成種種社會問題。因此,重農抑商、以農立國就成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傳統治國主張。

商鞅變法實行的重農抑商政策規定:土地可以買賣;家裡有兩個成年男子不分家的,加倍徵收他們的賦稅;粟帛生產得多的,受到免除徭役的優待。重農抑商政策在封建社會初期是有利於當時農業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維護社會穩定、鞏固新興地主階級政權。重農抑商政策,鼓勵發展農業生產,從而促進了秦國的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物質基礎。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