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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縣制:縣令是多大的官? |回到秦時

 郡縣制:縣令是多大的官? |回到秦時

秦朝時,有一個叫竇懷的七品縣令,一直以秉公辦案而聞名。可是有一次,他的小舅子在鄰縣始平縣犯下強姦罪。按當時的律令,這是要殺頭的。可是竇懷的老婆却不答應了,非要竇懷去疏通關係。竇懷就想出了一個曲線救人的方法。他送一份厚禮給武功縣縣令石大耐,石大耐就去跟始平縣的縣令求情。結果竇懷的小舅子只受到了一點皮肉之苦就被放了。

 

那麼縣令在當時又屬於多大的官職呢?

 

這個郡縣制是從秦朝才開始全國推廣的。郡守相當於如今的省長,而縣令就是一縣之長官,主要掌管本縣的治安、刑訟還有收繳賦稅等事情。別看小小七品官,這還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襲。每年都有政績考核,考核不過關的就會被撤職問罪,可見壓力還是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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