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賣官鬻爵並不鮮見。追溯起來,首開賣官先河的乃秦始皇嬴政。不過,古代封建王朝連天下都是皇帝的,賣個「官兒」算什麼?秦漢時期,買官賣官名氣最大的當屬曹操的父親曹嵩。當時已繼襲了老爸曹騰「費亭侯」封號的曹嵩,為了「侯升公」,居然用兩噸半黃金買了個太尉當!東晉以後,官員多頭戴烏紗帽,演變到明代,「烏紗帽」一詞便成了官員代稱,賣官因此被民間譏為「賣紗帽」。
秦始皇首開賣官先河--「繳粟千石拜爵一級」。
中國封建時代買官賣官應該自秦朝始。秦始皇時,有一年因飛蝗成災,秦始皇下詔書,向天下公開出售爵位:凡百姓繳粟千石,可拜爵一級。
秦漢時官吏制度分為爵位、秩品、職務3種。「爵」,用來區分社會地位的高低,貴族的標誌,以別於「民」;「秩」是工資級別,收入多少依「秩」為準;「職」是行政位置,權力大小由「職」決定,現代幹部等級制便受到了此制影響。
秦孝公三年(西元前359年)秦國首次變法時制定20級爵位。所謂「授爵封田」的說法,換種方式表述就是有爵者才可以擁有「自留田」、「宅基地」。最低一級為「公士」爵,最高一級為「徹侯」爵。時第五爵的「大夫」可以擔任相當於今縣長級別的「縣尉」,據此推測,「公士」地位相當於地方頭面人物,可以擔任村幹部、小科員等。
秦始皇嬴政在位時允許買賣官爵。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在嬴政稱皇帝的第四年(西元前218年)十月,當時蝗蟲成災,於是政府賣爵賑災。賣價是:「百姓納粟千石,拜爵一級」。即每繳納1千石粟,可以授予爵位1級。
所謂「拜」實際就是賣,不過比賣好聽。這行情如何?這裡來換算一下。粟不能直接食用,舂簸去皮後才是可供食用的小米,粟、米之間的比例約為:1比0.6,1000石粟便是600石小米。
以秦量制(體積)來算,秦時1石等於100升,1升約等於現代342.5克;那麼,1石約等於68.5現代斤。600石小米就是41100現代斤,約21噸。
如果以秦衡制(重量)算則是這樣:1石等於120秦斤,600石小米就是72000秦斤;秦斤比現代斤少,約253克,約0.506現代斤;那麼,1石便是60.72現代斤,600石小米就是36432斤,約有18噸。
兩種演算法相差3噸左右,但當時應該是以前者來計算的。600石小米在秦朝時值多少錢?沒有直接的史料可以參照,但可以用目前的小米行情折算出人民幣。如果以每斤3元人民幣來算,是10.93萬元至12.33萬元人民幣。
秦始皇時期買個村官10萬元--「粟千石」相當於30多噸糧食。
如果穿越回秦朝,買個秦始皇的村幹部來當,最低成本超過10萬元人民幣,這在當時絕對是「天價」,「粟千石」就是30多噸糧食。
往上推算,如果買最高級別的第20級「徹侯」,便要花20000石粟,合12000石小米,折算成人民幣,最低是:12000×60.72×3=2185920(元),即218.592萬元;最高是:12000×68.5×3=2466000元,即246.6萬元。
那麼,不考慮腐敗因素,在秦代買官爵多長時間能收回成本?
以徹侯來說,擁有徹侯爵,在朝官至三公。三公是秦時級別最高的官職,即太尉、司徒、司空三職,其權力和地位相當於今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級,都是「萬石級」大官。要注意,這裡的「石」不是計量單位,而是品級單位;所謂「萬石」不是實際年薪1萬石糧食,而是「萬石」級別的高官。
那麼,秦代「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年薪是多少?漢承秦制,依《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的工資標準,漢代萬石級別高官年薪(俸祿)是粟4200斛,以此推算,秦時三公年薪也應該差不多。
秦時量制計量單位有斛、鬥、升等,1斛等於10鬥,1鬥等於10升。「斛」與用於計量的「石」的比值又有差別,且各個朝代的兌換關係也不盡相同。秦時1斛約等於0.52石,這樣4200斛就是2184石;粟2184石約合1310石小米。如果不再考慮量制與衡制上的差別,一律視為較低的衡制「石」(以下文中如無說明外,均是使用衡制意義上的「石」)來算,折合成人民幣是23.86萬元。也就是說,秦時中央政治局常委的年薪在人民幣24萬元左右。
對比賣價便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如果買了可當三公的徹侯爵,要想收到20000石買官投資成本的話,約需10年左右的時間。但是,上述僅是理論上的推算,實際上秦時像「三公」這樣高級別爵位是不出賣的。而且即使買到了,也並非是可以拿工資的實職,多是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