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洞房不但喜家高興,鬧洞房的親朋好友,也樂得藉機喧騰一番,使出各類新招數,讓新郎新娘「坐困愁城」哭笑不得。
鬧房習俗始於先秦漢代時期,婚禮淳樸、肅穆。孔子在《禮記·曾子問》中描述當時的嫁娶情景時說:「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燭,思相離也;娶歸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反映了先秦婚禮的淳樸習尚,沒有喧嚷紛鬧大操大辦的場面。入漢以後,社會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人們不再滿足古板而沉悶的舊式婚禮,不再固守「三日不舉樂」的古訓,開始大操大辦,使婚禮蒙上世俗的喜慶色彩。近人楊樹達在《漢代婚喪禮俗考》一書中考證:「而為之賓客者,往往飲酒歡笑,言行無忌,如近世鬧新房之所為者,漢時即已有之。」楊氏引漢末仲長統的《昌言》中的記載:「今嫁娶之會,捶杖以督之戲謔醴以趣之情慾,宣淫佚於廣眾之中,顯陰私於新族之間,污風詭俗,生淫長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斷之也。」從中可知,鬧房從其出現於此,就被視為一種陋俗惡習。
關於鬧房習俗的來歷,中國民間有兩種說法。一說源於驅邪避災。相傳,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個披麻戴孝的女子,尾隨在一夥迎親隊伍之後,他看出這是魔鬼在伺機作惡,於是就跟蹤到新郎家,只見那女人已先到了,並躲進洞房。當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進入洞房時,紫微星守著門不讓進,說裡面藏著魔鬼。眾人請他指點除魔辦法,他建議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勢眾,魔鬼就不敢行兇作惡了。」於是,新郎請客人們在洞房裡嬉戲說笑,用笑聲驅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時分,魔鬼終於逃走了。可見,鬧房一開始即被蒙上了驅邪避災的色彩。
關於鬧房來歷的另一種觀點認為,鬧房首先在北方出現,而且開始時主要是新郎,這大概與北方民族的生活習性有關。他們以狩獵和遊牧為生活手段,使得男子十分剽悍和勇健,在新婚時忍受棒打可以證明一個男人是合格的大丈夫。
古代中國人通常是盲婚啞嫁,不僅缺少婚前交往,甚至素未謀面。雙方特別是新娘,缺乏男女交往和作為主人家招呼客人的經驗,新人往往陷入不知道怎麼跨越僵持尷尬氣氛而親近對方的困惑。鬧洞房有著一個迫使新郎新娘相互配合的過程和必須親近依賴對方才能過關的感覺,而這些不得已、半推半就,實際上幫助了他們自己更快進入夫妻的角色。古人道德觀念和禮俗觀念強烈,人們之間的距離沒有那麼近,一般的鬧洞房就足以使新郎新娘面紅耳熱,所以不需要太惡搞。現今一些鬧洞房低俗化的不文明現象,一方面是人們忘記了鬧洞房的是否有被需要的現實意義,為誰而鬧;另一方面現代人見多識廣,反而因為鬧洞房者觸及不到臨界點,才想出許多惡俗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