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旅」是出行,在外作客謂之旅客。旅,亦是軍隊一個單位。「遊」的意思更廣闊,可以是遊歷、遊覽、遊玩、遊蕩、漫遊等等,背後帶了「沒有特定目的」四處去的意思。英文travel一般譯作「旅行」,始於十四世紀,源自法文的travail,亦解為「工作」,有艱苦勞動的含意。古代出外旅行不是享受,而是吃苦。英文tour一般譯作「旅遊」,亦是來自法文tourner,原意是迴轉、環形。環法單車賽便是TourdeFrance。旅遊,便是由家中出發,周遊各地後回家,像走了一圈。旅行和旅遊兩字,今天已經通用了。
17世紀始有旅遊業
古今中外都有人四處旅行,但旅遊業則到十七世紀才出現,二次大戰後才興盛,成為一個經濟行業。在發達國家和地區,旅遊已成為人民不可或缺的休閑活動。由此時開始,旅行和旅遊兩詞,便有了細緻的分別。一般來說,旅行帶褒義,旅遊則帶貶義。馬克吐溫說:旅行是為了「探險、尋夢、發現」。旅行家到外地尋幽探秘,是謂探險。他的經歷和體驗,就是追尋個人夢想的必經之路,是謂尋夢。旅行家希望每次旅程都能豐富人生、有助完成自我,是謂發現。按照這個標準,旅行應是主動的。
遊客,尤其是參加旅行團的遊客,則是被動的。他付了錢,旅行團安排交通、食、宿、觀光,以及其他新奇有趣的活動,他可以毫無牽掛的享受。在出發之前,遊客已經知道會到什麼「景點」觀光,甚至已在雜誌或電視節目上,看過目的地的名勝、景點和風光,旅遊只是親眼實地觀看而已!到達目的地,旅行社會叫團友下旅遊車,看幾眼名勝風光,拍照證明「到此一遊」、購買紀念品後,便去另一處景點。如此一來,遊客只是按照旅行社的「菜單」去「消費」旅行。貨不對辦時便要求賠償,這是消費者的心態。
旅行是謙卑的,他不會要求異地去遷就他。這樣,他才能看到真實的異國風光。異地有崇山峻嶺,他能攀登便攀登,不能攀登便與山嶺風光無緣。可是,崇山峻嶺一旦變成「景點」,為了接待不同年紀的遊客,便會建吊車或纜車,載遊客登上山嶺觀光。如此一來,崇山峻嶺便不是原來那模樣,再也不峻了。全世界的旅遊業都是如此這般的「扭曲」了「景點」的真實。
刻意「扭曲」招攬遊客
為了賺遊客的錢,有些城市還要刻意「扭曲」自己,去迎合遊客。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香港向外宣傳本港是個「旅遊城市」。可是,香港既沒有巴黎、米蘭的藝術氣氛和文化成就,開埠只有百多年的香港,亦不如雅典、羅馬般有歷史,更沒有壯偉的大自然風景,那憑什麼招攬歐美遊客呢?
板斧有二:其一:香港是免稅的購物天堂。其二:香港擁有西方人眼中的東方「異國風情」。當時,宣傳香港的海報,上面畫的是帆船、身穿旗袍的東方女子、人力車、中式睇相、新界戴草帽的農民……等等。在當時的西方人眼中,東方就等於落後,旗袍就等於中國風情。在歐美遊客喜歡聚集的灣仔和尖沙咀區,還有很多這類「落後」的標誌:在街頭和酒吧門外,站了穿旗袍的酒吧女郎、讓遊客可坐上去拍照的人力車等等,滿足西方人的錯誤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