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史

23.12 古人怎么旅行?|遊必有方

23.12 古人怎么旅行?|遊必有方

 

對於今天的人來講,出門旅遊不算什麼難事,高鐵地鐵大飛機,想去哪裏就去哪裏。不過對於「交通基本靠走,通訊基本靠吼」的古人來講,想出門旅行可沒那麼容易。

 

先不說是否有錢有閑,古人旅遊的第一道障礙首先是身份限制。也就是說,不是隨隨便便什麼人都可以說走就走、上路旅行的。

 

自春秋時期開始,我國古代就開始推行嚴格的戶籍制度以保證稅收(主要是征糧)和抓丁,到秦國時這一制度已經非常完善了。自商鞅的保甲連坐法起,普通民眾就沒有了隨意遷徙的權利。沒有許可隨意離開住地的民眾,被認為是脫籍,是嚴重的大罪。到後世,也有專門的名詞來定義這樣不受官府戶籍管轄的民戶,叫「流民」。

 

想遷徙也可以,不過要審批。秦法中審批的資料難找,但漢朝的案例容易些。漢承秦制,我們能看到一些端倪。以下是《居延漢簡甲乙編》的記載:

 

「永始五年閆月己巳朔丙子,北鄉嗇夫忠敢言之,義成裏崔自當言為家私市居延。謹案:自當毋官獄征事,當得取傳,謁移肩水關、居延縣索關,敢言之。」

 

所謂官獄征事,就是說沒有服勞役、兵役或徭役,也沒有罪案在身,而且已繳納賦稅。這些都辦完了,才能由「嗇夫」出面辦理,「為家私市居延」。所謂「當得取傳」,也就是要辦遷徙手續。要是想為了趕個集靜悄悄離開一兩周,那是不可能被允許的。

 

士子的情況稍有不同。先秦士子要跑路,有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遊學。但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先秦士子之所以能被稱為「士子」,是因為他們多少都有一些貴族傳承,不是普通平民。身為貴族,他們不用服役,也有一定的刑罰豁免權,顯然他們的人身自由相對多一些。但是他們的往來也需要嚴格的登記制度,持符為憑據,出入關都需要造冊記錄。比如《秦律雜抄》對士子遊歷,有專門的遊士律加以約束:

 

「遊士在,亡符,居縣貲一甲;卒歲,責之。有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為鬼薪,公士以下刑為城旦。」

 

事實上後世多少有些類似的情況。讀書人的趕考和遊歷都比平民要容易很多,特別是明朝開始將民眾按「戶」分類之後。讀書人是其中的特權階層,一旦成了生員,那麼享有的特權遠多於平民。比如不用承擔徭役,不能被隨意用刑,可領取生活津貼等等。有了這些,無疑讓讀書人的生活輕鬆了許多。加上很多讀書人出自書香門第,世代讀書為官,家境都算殷實,也有龐大的關係網。一般這種人出遊,盤纏什麼的不是問題,即使囊中羞澀,也可以找到一些父輩同窗資助一下。當然,徐霞客先生的情況比較特別,不在此列。

 

有了出遊身份,如何行腳呢?

 

有錢的,可以雇個馬車或買馬,沒錢的,就只能走路了。有些人還可能以權謀私,就是利用官府的驛站提供一些食宿上的支持,注意:這是靠關係,不是嚴格合法的途徑。

 

也有坐船的,「孤帆遠影碧空盡」即為明證。當然,也有像乾隆那樣大張旗鼓坐船下江南的,只是這架勢不是我等草民能享用的。

 

飲食方面,除了靠客棧打火,還有路菜。清朝尤其流行,各類奶油小果子,以及可以長保不腐壞的便利食品。

 

各類客棧、驛館,就是為行旅服務的,還孕育了那句偉大台詞:「客官,打尖還是住店?」

 

不過比起今天的「到此一遊」,古人旅遊倒是留下了不少佳話。

 

像東晉的王子猷,在山陰的時候,夜裏忽然想起在剡溪的好朋友戴逵,於是連夜去訪,乘舟一夜而至,到了朋友家門卻掉頭返回。別人問他,他說,我乘興而來,今興盡而返回,有何不可?

 

「竹林七賢」之一的劉伶,常乘鹿車,攜酒出遊,使人荷鍤相隨,曰「死便埋我」……有人問唐人鄭綮有無新作,他說「詩思在灞橋風雪中驢子上,此處何以得之?」李賀也有類似經歷,偶有所得,即投入隨行的錦囊中。看心情四處溜達出長安的李白也算在內。

 

古人說,讀萬卷書,行萬里路。可見,古人是把旅遊與讀書放在同樣重要的位置上的,把旅遊也當作開闊眼界、增長見識的重要途徑。

 

酈道元為了寫《水經注》,先後兩次隨北魏孝文帝出遊,歷時兩年,行程萬里,不僅考察了沿途的山山水水,所到之處還拜訪許多耆老宿紳,參觀許多歷史遺跡,使他大開眼界,頭腦裏充實了大量前所未聞的新鮮材料,為他日後撰寫《水經注》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徐霞客若不是遊遍中國,哪有洋洋60萬言的《徐霞客遊記》?

 

有人出遊是為了避亂求生,有人出遊是為了快意人生,前者如杜甫顛沛流離,後者如李白仗劍去國辭親遠遊。李白動輒「人生在世不稱意,明朝散髪弄扁舟」,「五嶽尋仙不辭遠,一生好入名山遊」,這才有了一首首膾炙人口的好詩。有人遊是因為謫貶,如蘇東坡。如果蘇東坡終老京城,我們文學寶庫裏,就少了多少輝煌燦爛的宦遊詩啊。

 

當然,那個騎白馬,帶著猴子、豬、挑行李的,一路奔波西天求學的,也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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