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裡我們常看到,只要公堂上的官老爺大喝一聲:「打!」官差馬上就會把犯人摁倒在地,接下來板子就噼里啪啦地落在犯人屁股上。為什麼公堂之上只打犯人的屁股,不打別的地方呢?
用打板子來懲罰犯人由來已久。起初衙門並沒有規定應該打身體的哪個部位,以致有很多犯人在接受懲罰的過程中被打成殘廢,為此喪命的也不在少數。這種不「人道」的懲罰制度直到唐太宗李世民時才有了改變。有一次,唐太宗在太醫處看到一幅「明堂針灸圖」,得知很多重要器官和穴位在胸部和背部,這些部位一旦遭到打擊和傷害,輕則致殘,重則喪命,相比而言,屁股上的重要穴位就要少得多。聯想到經常有人在公堂上被打成慘不忍睹的樣子,這位聖明的天子決定讓衙門的行刑制度變得科學人道一些,於是他對刑罰中怎麼打板子作了明確的規定,不許打犯人的背部和胸部,頭部本來就是要害部分,自然也不能成為打擊的對象,這樣,屁股就成為接受懲罰的理想部位。從此,公堂上打犯人的屁股就作為一種制度固定下來了。
被打屁股可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古人對此非常忌諱,常有人因為被打而不堪忍受。直到清朝滅亡,這種刑罰才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