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女子十幾歲便可以成婚。 在古代,女子只要成年便可以婚嫁了。古代女子成年要舉行笄禮,就是以盤發插笄作為成年的標志。這種成年禮大約在十五歲左右舉行,長輩給女子梳成年人的發型,再插上簪笄,相當於男子舉行的冠禮。
古代的婚嫁,與這種禮儀有著密切關係。舉行笄禮之後,就標誌著女孩子成年,家長可以允許她出嫁了。女孩及笄後,媒人便登門說親,一旦雙方父母同意,便可以正式操辦,舉行婚禮,古代女子一般十五歲之後便可以成婚,這在現代可算是早婚。俗話說「女大十八變,越變越漂亮」,女孩子十五歲後,被人們喻作妙齡,人們常說的「二八妙齡」指的也是這個時候,這時正是女孩子青春豔麗的時期。
但有的女孩還沒有及笄時,便被父母強行婚配他人了。如漢昭帝劉弗陵的皇后上官氏,其父為了滿足自己的政治目的,剛剛六歲的上官氏便被封為婕妤,迎入皇宮。婕妤是後宮中嬪妃的等級,地位僅次於皇后、昭儀。沒過多久,上官氏又被冊封為皇后,成為漢代年齡最小的皇后。這麼早成婚,對於尚處發育期的少年男女有很多弊端,既不利於他們健康成長,也對他們心理帶來傷害。可在古代出於政治目的而過早嫁女的現象並不少見,根本不會顧及女孩子的幸福和健康。
古代還有童養媳的現象,就是由婆家養育女嬰、幼女,以待將來成為自家兒媳婦。比如《竇娥冤》中的竇娥年方八歲,便成了蔡家的童養媳。但童養媳還算不上正式婚嫁,一般都要等到成年後才舉行成婚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