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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的薪水是發銀子還是實物?

古代官員的薪水是發銀子還是實物?

古代官員的薪水,並非只是發放銀兩,還有土地、實物等幾種形式。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有著不同的形式。  


  春秋末期直到唐代,官吏俸祿主要以實物為主。春秋時,官吏俸祿以斗計,發給粟米,戰國時計量單位由斗改為石,由於當時俸祿相對穩定,所以還以多少石來代指官員。比如刺史俸祿為二千石,所以常用二千石來指代刺史,這些俸祿在當時已經是非常髙的級別待遇了。   到漢代官吏俸祿開始正規化,以斛為計量單位,每斛為120斤,俸祿級別共有17級。魏晉南北朝時,俸祿中帛、粟、錢各佔三分之一。  


  唐代祿米的形式依然存在,每個官員的祿米都依照品級發放。有一次,監察御史李畬領了祿米送回家,他的母親讓人量了一下,結果發現多出三石。李母正直廉潔,連忙讓兒子退還了多出的祿米和運費,受到了人們的一致讚許。   唐代之後,俸祿中銀兩比重開始增多,不過實物俸祿的形式依然存在。如宋代官員除了俸銀之外,還會獲得一定數量的糧食。明代也發放祿米,大臣景暘也曾因為屬員多給自己一斗祿米而生氣,堅持退回多出的祿米,維護自己的清廉形象。  


  祿米、帛物的形式,對於維繫官員生活有一定作用,卻沒有銀兩方便省事。後來這些形式,也漸漸為銀兩所取代。不管是哪種俸祿形式,都是官吏工資的不同形式,本質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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