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知史

知府、知州誰的官職大?

知府、知州誰的官職大?

經常聽到「知府」「知州」這樣的官名,那麼這兩個官是一樣的嗎?

 


 

「知府」即「太守」,州郡最高行政長官。

 

唐朝時以建都之地為府,以府尹為行政長官。宋升大郡為府,以朝臣充各府長官,稱「以某官知(主管)某府事」簡稱「知府」。明以知府為正式官名,為府的行政長官,管轄所屬州縣。清沿明制不改。知府又尊稱太守、太尊、府尊,亦稱黃堂。

 


 

「知州」一詞最早出現在宋代,宋太祖為了削弱節度使的權力,防止唐五代時期武人割據的局面重演,規定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報和接受詔令,節度使不得干預除所駐州之外(所謂支郡)的政務。

 

後來,逐步派遣京朝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務,稱「權知某某州軍事」。「權」表示不是正式職務,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州軍事」的「州」代表民政,「軍」代表軍政。簡稱「知州」。

 


 

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長官正式稱為「知州」,但是路、府、州均置達魯花赤,專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在知州上。

 

明以知州為一州之長,轄縣;清有直隸州、散州之別,前者直隸於省,可以轄縣,後者隸屬於府、道,不轄縣,長官均稱知州。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