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蓮的「三寸」其實是形容纏足的小,並非一定要小到三寸才行。
纏足跨越的歷史朝代很多,自五代一直延續到民國初年。這期間朝代更替,各個時期的度量衡也不完全相同。如果說金蓮一定要纏到「三寸」,那這是指哪個朝代的「三寸」也就成了問題。南宋時,婦女纏足已非常普及,纏足的風俗也逐漸由北方傳到南方,到了南宋末年,「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元代蒙古人入主中原,並沒有反對纏足,相反還對纏足大加讚賞,纏足之風越演越烈。到了明代,統治者大肆宣揚程朱理學,對女子的行為大加桎梏,纏足進入了鼎盛時期,對纏足的形狀等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到了清代,纏足之風可謂是登峰造極,無論各階層的女子,不分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醜的重要標準,也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小腳為榮。
本來纏足並沒有嚴格的尺度,但是隨著攀比之風日益髙漲,纏足有越纏越小的趨勢,甚至還出現了小於三寸的小腳。纏足大小的公認標準是:腳纏得小而又能走路方為美足,一般這樣的小腳在三至四寸之間。人們就取其整數,用「三寸金蓮」來稱呼小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