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同時中國銀行應運而生。
大清銀行舊址(即上海漢口路3號,後改為漢口路50號),1912年2月5日,中國銀行在此開業。
鴉片戰爭後,外國銀行湧入中國,通過壟斷國際匯兌業務、資本輸出、政治貸款、發鈔、經營中國對外賠款等手段,扼住了中國金融、財政的咽喉。1895年甲午戰爭後,外國資本大量湧進中國,中國的金融、財政狀況更加惡化。19世紀末,中國有識之士開始倡導興辦銀行,「以中國之銀,供中國之用」。
中國銀行的前身是中國第一家國家銀行--戶部銀行。光緒30年元月28日(1903年3月14日),奕劻上奏「試辦大清戶部銀行推行銀幣」。經過一年多的籌備,中國歷史上第一家國家銀行--戶部銀行於1905年8月在北京成立。1908年2月,戶部銀行改為大清銀行,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到1911年,大清銀行在全國各省省會和通商口岸設立分支機構35處,成為清末規模最大的銀行。
大清銀行是官商合辦的股份制銀行,股本總額1000萬兩白銀,官商各佔半數。辛亥革命爆發後,作為清政府中央銀行的大清銀行,除上海分行外,分支機構絕大部分已經停業。為了保全商本,以大清銀行秘書長項藻馨為主的大清銀行股東,於1911年11月5日成立了股東聯合會,並於11月14日發布公告,公告的主要內容為:接各處分行報告,軍政府誤認大清銀行全系官股,甚至將銀行行員拘留,賬款紊亂,事機萬急;要求股東於11月18日到漢口路開會商討對策。參加股東會一系列活動的主要是大清銀行浙江籍股東及部分高級負責人。1911年12月4日,股東聯合會改名為「商股聯合會」。
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先生在南京宣誓就職,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宣告成立。大清銀行副監督陳錦濤經時任政府司法總長的伍廷芳提名,出任臨時政府財政總長。此時,迅速建立新政府的中央銀行,是非常緊迫的事情。大清銀行本來就是清政府的國家銀行,實力雄厚,將大清銀行改為中央銀行是再合適不過了,正如陳錦濤在致臨時參議院咨文中所說「借已有之基礎,應目前之急需,既可以增長民國之實力,又可因其資金為通融,實為民國國家與銀行股東兩得兼利之道。」於是陳錦濤常駐上海,於漢口路大清銀行樓上專門籌劃此事。陳錦濤開始借助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的力量,著手將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建立政府中央銀行。
經過大清銀行南北方商股的充分醞釀籌劃,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於1912年1月初正式上書孫中山,建議「就原有之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重新組織,作為政府的中央銀行。」「一面停止大清銀行貿易,實行清理。其原有之官股500萬兩,即行消滅,備抵此次戰事地點各行所受損失及一切濫賬;一面組織中國銀行,以大清銀行房屋生財等項,統歸接收應用。股東等原有之大清銀行股份500萬兩,仍承認為中國銀行股份,照票面價額,換給股票作為舊股,另再加招商股500萬兩。」報告還對大清銀行如何改為中國銀行的具體辦法提出了意見:「一方面另設大清銀行清理機關,附屬於中國銀行內,另置簿據,劃分界限;另一方面自財政部批准之日起,作為籌備期間,由財政總長委任正副監督會同大清銀行股東代表籌辦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