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基本法》基準試

教師《基本法》基準試

文明社會的重要指標之一,就是生於斯長於斯的每一份子都要守法。雖然大家都不一定懂得這法那法,但約定俗成,都會自覺地守法。97回歸祖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依仗的法律保障,守着大門的,當指《基本法》。

其實,當真心誠意遵守《基本法》總則第一章第一條所述的內容,「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一切好辦。但很可惜,過去十多年,確實有嘩眾取寵、政治掛帥的部分新舊媒體,在實體紙張上,在無遠弗屆的光纖傳遞飛快,有殺無賠的電子媒體上,有意或無意,刻意以偏概全,多角度醜化一國,既撕裂一國兩制重要連體不可分的關係,亦直接矮化兩制的重要。

拿着公器卻私用的媒體,年復一年與仗着報道新聞自由的超級揚聲器,向着社會高聲喊話,學校更是主要攻佔的市埸,通識科教材是最好的藏身之所,「今日香港」、「現代中國」寬闊空間,這些敵視國家、扭曲事實、充滿怨懟、批判味甚濃的「互動」教材,用武之地,年年有,且用之不歇。

自2012年反國民教育科開始,至2019年社會大動亂為止,師生參與違法暴力事件愈益增多,讓人憂心如焚。《香港國安法》制訂後,社會趨於穩定,維持社會秩序的警署,門外防暴的巨型水馬逐一拆除,市民的笑容亦可多點展露。

如今,特首《施政報告》提出,下學年起新入職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基準試,方能註冊成為教師。筆者提出,新舊教師都應知道當中內容,新舊教師都應一視同仁,他們影響下一代,角色與功能等同。另外,除參與考試一途外,有無考試的代替品,致使教師群眾可多元選擇?

筆者還要說明,校園的教師是專業,新聞編輯、採訪主任、記者都是專業,不容否認,兩者都具有影響社會、教化下一代的責任,前者要考要守《基本法》,後者有需要嗎?值得討論,並要有討論的果實出來。

(本文曾於2021年10月12日在《星島日報》刊登,並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作者簡介:何漢權

教育評議會主席,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校長,風采中學校董,香港大學中史碩士同學會會長。長期關注學生成長、家庭教育、教育政策、教學專業及國史等課題,獲大專院校及中小學邀請擔任講者。現為《信報》及《星島日報》教育專欄作者。香港電台節目顧問、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海華基金師鐸獎評審委員、第一屆至第四屆選舉委員會委員(教育界)等。近著有《有教無懼》、《驕陽引路》及《是一場春風化雨》、《教育茶餐廳》等書。

國史教育中心(香港)(https://www.cnhe-hk.org/)是民間慈善團體,冀望本「香港心、中國情、世界觀」理念,凝聚社會各界共識,向年青一代、老師及公眾人士,傳承中華文化精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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