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 日期:1839年12月20日
林則徐銷毀多少鴉片?
翻閱有關鴉片貿易的數據資料,會發現一個有趣的問題,那就是「當時從國外進口的鴉片皆以箱論,並按箱估價。」
那麼就讓我們從「每箱鴉片的數量」入手進行研究。根據林則徐奏述,進口之鴉片,無論箱或袋,其重量均應在一百至一百二十斤之間。如果按清制「1斤=16兩」換算,則每袋為1,604兩,約合100斤。
又如據山東巡撫經額布奏報:「該犯……即在不知船浩洋船,買得鴉片煙土七箱,計重一萬三千四百四十兩。」按清制折算每箱為120斤。
再就林則徐「銷化煙土及半折」與「銷化煙土一律完竣折」兩篇奏折所列數據進行分析,前者:「計自四月二十二日起截至五月初三日,已銷過八千三百二十箱,又二千一百一十九袋,其斤兩共合一百十二萬八千七百二十九斤。」按清制折合,每箱(袋)平均為108斤;至於後者,每箱(袋)平均111.5斤。上述例證均表明,林所論及的「每箱(袋)鴉片重量」是以清朝衡制為標準的,若以當今之標準測算,則相去甚遠。
(《鴉片戰爭日誌》取材自林則徐親撰的銷煙日記,每天帶你瞭解當年今日的歷史事件。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知史討論的資料來源:鴉片戰爭博物館官網學術欄目:《虎門銷煙毀鴉片數量新考》,作者:唐立鵬,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