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 日期:1839年8月28日
- 地點:香山縣城
- 人物:林則徐、鄧廷楨
林則徐、鄧廷楨會銜發出《頒發禁煙交凶簡明條約告示》,規定四項內容:
一、各船內並無鴉片者報明進口,聽候驗明開艙,不得再遲。
二、船內誤帶鴉片者速即自首,全行呈繳,准其免罪,繳清後並准進口開艙貿易。
三、各船自揣不敢進口者,即自揚帆回國,亦免窮追。
四、毆斃林維禧之凶夷速即送出,免致眾夷受累,如仍庇匿,與之同罪。
(《鴉片戰爭日誌》取材自林則徐親撰的銷煙日記,每天帶你瞭解當年今日的歷史事件。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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