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9年7月20日】鴉片戰爭日誌

【1839年7月20日】鴉片戰爭日誌

#鴉片戰爭日誌 林維喜案事件簿

  • 日期:183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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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三月份剛到廣東時,「林則徐從天理、法律、人情、時勢全面論證了在中國做鴉片生意是貽害民生、禍國殃民的事情,但由於鴉片貿易的利益驅動,外商屆時依然意存觀望,拒不交出鴉片。

……

在中國官方的強大壓力下,美國領事開放吐哪(Fyter Snow)無可奈何,『將一千五百四十箱煙土交付義律繳官』。事後他向林則徐呈文,詭稱美商本身沒有煙土,只存有為英商代銷的鴉片1540箱,已經於27日退還英國駐華商務監督義律,由他呈交中國政府。林則徐當時就認為其中有問題,批示:『察爾情詞,顯系有意捏混。』但由於美國領事言之鑿鑿,信誓旦旦,並出具了義律的收條字據,這才蒙混了過去。其實儘管有義律日後由英國政府賠償損失的官方承諾,但還是有些美國商人不放心,他們自運的土耳其鴉片就有約50箱沒有交出。

同月,美商經(Charles.WKing)寫信給林則徐,稱:『遠商幾年在廣東做貿易, 從來不販賣受交鴉片妮一斤,方絲銀都不買,又隨時到處勉勸各人,以此項毒物萬不應做 矣。現在稟明欽差大人知道,遠商應承後來更不販賣鴉片、絲銀,若有時做,就受刑罰。而此次付想欽差大人憲仁政必不忍將遠商之貨船買辦事件阻留難為也。亦稟明過限期,因為遠商想望如各商一齊察報順從。謹此稟赴欽差大人台前查察允准施行。』記連是1836年成立的廣州外僑總商會第一屆委員會的委員、1839年1月又在廣州參與發起『在華海員之友會』,任委員會委員。經『是奧利芬行 (Olyphant&.Co.) 的主要合夥人之一,他本人和這家商行都以拒絕從事鴉片貿易聞名。』因此由他出面寫這封信是順理成章的,也比較便於與中國官方溝通。

3月26日即收信後的次日,林則徐即回信說:『本大臣到粵,訪知該晾夷平日不賣鴉 片,殊為出眾可嘉。但本大臣早頒諭帖,令眾夷人繳土,何以該夷不能迅速勸導?昨因多 日未據呈繳,是以照案封艙。且奸夷有欲脫逃者,夷館中四通八達,防範難周,是以將買 辦工人一概暫撤,以杜指引。今據稟有各商一齊順從之語,如果速繳鴉片,何難事事照 常?第該夷一面之詞,恐不足據。一時開艙等事,尚難准行。仰廣州府轉飭洋商,明白諭 知,仍催各夷人即速繳土可也。』可見,只要外國商人不販賣鴉片,林則徐還是許可外國 人作正當生意的。應當指出,在當時的政治體制下,林則徐親自給美商回信是承擔了巨大 風險的。1834年兩廣總督就律勞卑來華問題向英商解釋:『天朝一貿易細事,向由商人 自行經理,官不與聞其事。……天朝大臣,例不准與外夷私通帚信若該夷目投遞私書, 本部堂概不接閱……凡此皆有一定制度,不容紊越。』林則徐所以過樣做有著策略方面的 考慮。他到廣東數月後,對英國強悍已有所聞,認為『英言利在海外最為強悍,諸夷中惟 米利堅及法蘭西尚足以與之抗衡』,因此宜『用諸夷以制英夷』,而不該『涇渭不分』。直接給美商回信就是區分良莠分別對待的正確對外交t手段,是為全面禁煙這個大局服務的。

5月2日林則徐經過調查瞭解,決定扣留『積貫販賣鴉片』的『夷人』16名,其中有美國人記連。記連是1836年成立的廣州外香總會第一屆委員會的委員、1839年1月又在廣州參與發起『在華海員之友會』,任委員會委員。5月12日林則徐給伍敦元等行商 的飭諭中指出,記連等16人『系本大臣.本部堂訊據犯供,並明察暗訪,擇其囤販最久, 姓名尤著者,先行驅逐』。事實也是如比,1939年4-5月美商記連(旗昌)行上繳的鴉 片多達143775箱。5月27日記出具不敢再來甘結,內稱:『現奉欽差大人、總督大人 憲諭:速回本國,不准稍延,併合出具永遠不敢再來甘結繳案。記連今不敢違命,結得本 月內由本國‘邊治文』船開行印去,嗣後不敢再來也。』次日他又要求林則徐『俯准寬限』 俟本月內辦清本國『邊治文』船貨物,『即由該船出口回國』對此林則徐批示同意,『姑准限至四月底,即由該船請牌出口回國,以示懷柔。惟予限甚寬,該夷務即趕緊清厘,不 得至限再涉逗留,致幹嚴逐為要』。

5月,林則徐下令恢復中外貿易後,美國領事吐哪向林則徐保證『嗣後本國各商遵例不敢販賣鴉片。本國將來所到之船,倘到別國買鴉片夾帶來粵,遠職將禁例告知,飭令該 船回去也』。

5月25日部分住在廣州的美國商人聯名上書國會,指責林則徐收繳走私鴉片手段不當,中國政府對外商良莠不分,如不加阻止,外國貿易將全部被逐出中國,希望派遣適當 的海軍到中國來保護美國利益。美國政府雖然派出艦隊來華,但並未採納廣州美商進行示威等進一步的行動的建議,而且明確制止美商在華走私鴉片。照美國領事1840年4月26日給林則徐的說法就是:『本國系旁觀之國,只旁觀而已。』林則徐收繳煙土之後,各國貨船本應飭照新例,具結寫明如有夾帶鴉片,人即正法,船貨沒官』字樣。但6月11日美國貨船首先進口時新例條款尚朱頒到。行商伍家為 了經濟利益,大做手腳,設計出一種用中、英文寫在同一張紙上的世結文本,只要求外商 在兩種語言的中段簽名蓋章。於是一美國船長在簽署甘結時『即宣佈他只是簽署他所懂的 內容,並聲明他不懂中文,至少來說,用英文寫成的甘結沒有提到死刑這一條』。照林則徐後來的說法是:『結內字樣,稍近渾涵,續到各船逐爾相沿未改。』10月26日林則徐 諭廣州府轉飭美國領事:『今已奉到新例,內云:凡夷人帶鴉片來內地者,為首斬立決,為從絞立決,船貨盡行沒官’等語,以後俱應照式繕寫……嗣後花旗來船,皆須令其照式具結,方准進埔。』」

 

(本文由「國史教育中心(香港)」授權「知史」發佈,知史討論中的資料來源:《林則徐廣州禁煙與美國人的關係》,作者:邵雍,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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